精于待人接物,一副大家闺秀的
那个年代。
女孩子都出嫁早,如此出众的唐星樱自然是许多人追逐的对象。
最后,他父母决定将她嫁给桂系一个高级军官的儿子。
要是别人,唐星樱说不定就答应了,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么,况且父母一定也是精心挑选、一心一意替自己考虑地。
但是这个人不行,唐星樱对他太了解了,外表上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内里却是狠毒无比,唐星樱曾经亲眼看见他打死过一个家里的丫鬟。
那恶狠狠的眼神,那挥拳猛击的姿势,还有小丫鬟临死时凄惨的呼叫,曾经让唐星樱多次从睡梦中惊醒。
因此,眼见怎么说父母也不相信,婚期也越来越近,一气之下,唐星樱便将随身衣服包了个包裹,离家出走到处打仗,东躲西藏的,就到了通道,遇见胡老虎的骑兵,跟着就来当红军了。
参军这几天,唐星樱感觉一切都很新鲜,红军部队和她家门口住的桂军相比,别的不说,单是不欺负新兵、不欺负女人这两点,就让唐星樱感觉自己当红军当对了。
因此,积极性很高,每天和男战士一样训练,一样忙活。
后勤处长吴征几乎每天表扬一次,乐地小姑娘脸上的酒窝每天都盛满了笑意。
谁知道这一长途行军,才知道当红军这么受苦,那要是打起仗来,岂不是更苦更累么?越想越怕,越怕腿就越软,走着走着就走不动
结果自然是掉队了,战士们没办法,只好留下几个人保护她。
幸亏遇见了师长,骑上了他地战马,这下好了,不用跑路了,能跟上队伍了。
再看看旁边的红军战士,都是冒着风雪前进,根本就没有人叫苦叫累,唐星樱感觉还是自己不争气,拖累部队。
要是自己从小多吃点苦,走这么远的路也就不算什么了。
看来,当红军,闹革命,可不是嘴上说说、喊喊口号、在街上游行游行就行的,是需要吃苦受累、流血牺牲的。
自己需要磨练,需要经过战火考验,才能成为一名合格地红军战士啊。
想通了,腿也不软了,但是忍不住就想用眼睛看看师长。
唐星樱是第二次见到刘一民了。
头一次是在菁芜州警卫师成立大会上,干部们给所有的新兵戴红花地时候,唐星樱在很近的距离上观察了一下被战士们传地神乎其神的师长。
是不错,英俊挺拔。
眼睛里有一种说不出地魅力。
不过看年龄也就2o多一点,不像是冲锋陷阵、决胜千里的将军啊,倒像是一个留学回来的洋学生啊!
这一次见面虽说是零距离接触,但刘一民抱她上马的时候,她羞得眼睛都闭上了,只感觉刘一民身上的热气吹到了自己脸上,暖洋洋的、麻酥酥的,很舒服。
现在骑在马上,腿脚闲了,脑子却忙乎开了。
总是想看一眼走在队伍前面那个高大的背影。
他好有劲啊,刚才轻轻一抱,就把自己送到了马上。
要是没有战马,他会不会一把把自己撂上肩膀,扛着行军呢?自己会不会在他背上睡着里给他定亲没有。
不知道谁家闺女会有那么好的福气能让他看上。
想着想着,唐星樱就觉得自己的心在嗵嗵乱跳,脸也有点烧,四下看了一眼。
还好,大家都在行军,没有人注意自己。
唐星樱心里骂了一声傻丫头,想什么呢?就开始集中精力骑马了。
走了一会儿,就感觉有点冷,好像雪花净往自己地脖子里钻。
再抬头往前面一看,那个人还是走在队伍最前面,步伐依然那么有力,嘴里就忍不住嘀咕了一句:“死人,也不知道来问问我冷不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