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帮穷得叮当响,就算是自己这个帮主,每个月的红利也不过就是四五两银子,加上前身胡吃海喝,根本就存不下钱,到底是怎么做到一口气掏出五十两纹银,来这个远近闻名的销金窟风流快活的?
带着满脑子的疑问,李青云一把抓起床头的裤子长袍,开始悉悉索索地穿起来。
“爷……”
懒洋洋的声音再次响起,李青云正在穿靴子的手微微一顿:
“没给够钱?”
女娃儿噗嗤一笑,将脸亲昵地贴在李青云的肩膀上,眼含柔媚,面带桃花:
“爷说得哪里话?您大方得很哩,现在天还早,要不……”
李青云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被这火烫的面颊和酥软的声音撩拨得一阵迷糊,但他还是果断地站起身来,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道:
“改日吧……”
说着便快步走到厢房门口,拉开门便要走,生怕自己把持不住。
“砰!”
他一脚迈出门口,却撞在一个高大的身影上。
腐坏的气味传来,沉重得几乎要滴出脓水。
李青云身子一僵,抬头看去。
只见在他面前,站着个穿着斗篷的巨大男人,比他高出一头还多,身躯粗壮,如小山丘一般。
男人的脸被兜帽罩住,一片漆黑阴影,看不清面容,却散着恶臭的味道。
“我的东西呢?”
粗粝沙哑的声音响起,如金属摩擦般刺耳,听起来令人极不舒服。
李青云莫名其妙,他虽然缺失了一部分记忆,但重要的人和事都大致记得,特征这么明显的人,前身若是打过交道,一定不会忘记。
“你是谁?找错人了吧,我不认识你。”
他不愿在怡红楼里惹麻烦,向后退了一步,准备拉开距离绕路而行。
谁知对方忽然出一阵低沉的呜鸣声,像是受伤野兽的咆哮,又像是病重之人的呻吟。
随着声音落下的,还有一颗圆滚滚的肉球,从他的斗篷下滴溜溜滚到了李青云的脚边。
“站住……你不认识我……总该记得他吧……”
李青云低头一看,顿时吓得魂不附体。
这哪里是什么肉球,明明是个死不瞑目的人头。
那一双凸起的眼睛死死盯着李青云,目光中带着临死前极度的惊惧和痛苦。
而且这个人他居然真的认识,正是前身的狐朋狗友之一,名叫刘三儿。
李青云神情复杂地抬起了头,冷不丁的巨大惊吓,让他突然想起自己为什么能突然拿出那么一大笔银子了。
原来前身和刘三儿合伙做了个局坑人,虽然血赚了一笔,可没想到对方居然把小命儿都搭了进去。
片刻,李青云勉强呲了呲牙,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你的东西在我那儿,这就带你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