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树林悠然自得,其乐融融,不紧不慢地掰着,那神情就像一个常年外出归来的游子,再次踏上阔别许久的乡土,自我陶醉地呼吸着家乡新鲜的空气。
他一边悠闲地撕扯,一边时不时地抬头张望对面路边摊上那几个阴魂不散的军统。
此时对方已经津津有味地吃上了香喷喷的泡馍。
于是,他一边吞咽口水,一边加快动作。
不一会儿,店小二笑眯眯地过来端走了他的三个大碗。
几分钟后,店小二将三大碗盛满羊肉汤的泡馍热气腾腾地端到他面前。
他瞪大眼睛,仿佛一匹很久没有进食的恶狼盯着到手的猎物,看得两眼发直,眼睛都绿了。
摆在他面前的这三个瓷碗比对面军统所用的还要大一些,不过跟他家使用的脸盆小那么一丁点。
饥肠辘辘的罗树林这时早已没有了掰馍之前的那种闲情逸致,他仿佛在挑战一个吉尼斯世界纪录,在接受一个非常特殊的任务。
因为他这种吃法在普通人看来简直世所罕见,异于寻常而使人感到震惊。
罗树林看了一眼店小二,耸了耸肩,微笑道:“店家,再来点蒜米,要是没有,来点葱花也行。”
店小二喜滋滋地转身而去,不一会儿端来一小碟蒜米,还有半瓶自家腌制的辣酱,轻放到罗树林的面前。
他脸上浮现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小声劝道:“客官,请您慢用!
您老一个人吃得完吗?不要浪费我家的泡馍。”
“去去去,老夫吃不完也会付钱,大不了我兜着走!”
罗树林连连摆手。
店小二做了一个鬼脸,将信将疑地转身离开。
罗树林拿起勺子分别舀了一点蒜米和两勺辣酱平均摊到三个碗中搅拌,然后伸出右手端起瓷碗。
可是碗口太大,加上碗里盛满了泡馍,原本就已经有些分量的大碗显得更加沉重,几乎让人无法单手端起它。
罗树林尤为尴尬地放弃了这个举动,转手拖过旁边一个比较单薄的瓷碗,靠近嘴边,看了又看,轻叹一声,然后抓起筷子,开始一言不发地埋头吃泡馍。
偶尔翻起白眼,盯着对面的路边摊,观察那几个军统。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从吃相来判断,根本看不出羊肉泡馍的味道进他嘴里是否香甜可口。
大约过了五分钟,罗树林就像一只猿猴伸了伸懒腰,他扶着摇摇欲坠的餐桌,颤巍巍地直起身子站立,不合时宜地打了一个响嗝,还伴随两声让人毫无防备的喷嚏。
旁边的食客望着他桌上还剩三碗半的泡馍,脸上露出失望而厌恶的表情。
有人大老远地戳着他的脊梁骨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大家都在等着这个糟老头出洋相,然后看他的笑话。
对面路边摊上的一个军统下意识地站了起来,直到他发现罗树林只是站着不动,并未出门,才转身入座。
罗树林并不在意旁人的眼光,他径直走出门外,大煞风景地擤了擤鼻涕,又转头回到原位,望着那半碗泡馍,先定了定神,再深吸一口气,双手牢牢抓住碗口,猛然向上端起。
面对他这个惊人的举动,一旁的食客顿时目瞪口呆,他们不约而同地望着眼前这个非常古怪的老头。
因为店里所用的瓷碗不但格外粗大,而且特别笨重。
一般人吃泡馍,也很少捧起这么大个碗,一是太费劲,二是不安全。
而他们面前这个怪老头罗树林无疑是破了先例,他轻而易举地捧起剩下的半碗泡馍,然后张开大口,开始往嘴里一点点地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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