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抬起右手咬在食指上,血腥味弥漫口腔,她在镯身滴上血。
期待着发生什么,比如回到家。
遗憾的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她不死心的又换了几个地方,特别是珠宝部位,没有一丝一毫反应。
她把血滴在开口的部位,畅通的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这里没有阻挡,能通过血液,但是不能掰开,也不能拿下来。
“你在做什么?”
一个女人震惊的看着女孩流着血,看着她把血滴的到处都是。
她那么小,怎么穿着大人的衣服孤零零站在马路上?还受伤了?
“我迷路了,找不到家了。”
女孩很聪明,她知道如何才能更多的得到别人的同情心。
一颗眼泪从女孩的脸上滴落,看着小姑娘悄无声息的哭,女人心都疼了。
“我的上帝啊,怎么可以随便遗弃孩子,真是该下地狱。”
女人抱起女孩,心疼的轻拍她的后背,“不哭不哭。”
“我不知道家在哪里,也没有地方可以去了。”
女孩可怜巴巴,眼睛水汪汪的。
女孩被女人抱在怀里,看到女人的左耳耳轮上有一颗不明显的红痣。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轻柔的给她擦眼泪,生怕吓着她。
被这位好心的女士一问,她的脑子里冒出很多个英文名:夏洛克·福尔摩斯,约翰·华生,抖森……
脑子里突然想到了那个人……
“斯内普,”
女孩开口,给自己编了一个英文名,“莉可丽丝·斯内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