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金曼莎,她笑语嫣然,明哞皓齿,妩媚至极。
“傻子,不,不,这位英雄,我来帮你一把。”
她说着,从身上战术背包中居然摸出了一把剪刀。
由于条件反射,邋遢男子看到这把剪刀全身一个激灵。
邋遢男也不矫情,席地而坐,让金曼莎来打理他的头发。
这金曼莎手脚麻利,挥舞着剪刀一顿噼里咔嚓的剪发,将邋遢男乱蓬蓬的头发剪成了板寸。
此时的邋遢男还叫邋遢男吗?
只见他剑眉星目,国字脸,脸颊上有淡淡的络腮胡印,高鼻梁,大嘴。
深邃的眸子中,有着自信的神光,更有铁血军人的坚毅果敢。
虽然身上的衣服很是破旧,但掩盖不住他那逼人的帅气。
看着站起身来的邋遢男人,金曼莎“啊”
了一声,捂住了自己的小嘴。
“哎哟,我的乖乖,这位英雄如此帅气,你在基地里当编外勤务兵三个多月,我怎么没有发现呢?”
“哎哟,你身上臭死了,赶快去洗个澡,那边小溪里有水,你去找个水潭。”
金曼莎一边在捂着鼻子,一边指着小溪。
这峡谷中有潺潺而流的小溪,沿着峡谷流向远方。
小溪旁边水草茂盛,这也许是这条峡谷中最好的风景了。
只不过这条小溪见证了刚才一场血腥的战斗,准确来讲是一场血腥的大屠杀。
邋遢男人来到小溪旁,捧水狠狠的洗了把脸。
脸上的污秽和汗水融入溪水之中,缓缓流向远方。
久违的清凉,让他的头脑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