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重溟带来的美酒。
每一壶都是白榆喜欢的类型,也让他对重溟越来越满意。
当然,他更欣赏的是重溟的作风,半点都没有传闻中的暴戾恣睢,也不像他父亲说得那般阴狠。
反而真诚坦率,颇有君子之风。
随着日积月累的相处,白榆对重溟的好感度越涨越高。
这也是重溟跟他的手下团绞尽脑汁想出来的追人良法。
重溟像温水煮青蛙般地加着白榆的好感,终于在三万年后的某一天跟白榆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白榆,我喜欢你,柳动蝉鸣,日落潮汐,不能自已。”
“繁星万千,不及你眉眼半分。”
他的双眼亮晶晶的,温柔而痴迷的望着清冷高贵的白榆,眼里是毫不掩饰的炽热之情。
“你是我一时的冲动,也是我永久的喜欢。”
“我虽然见过整条银河,却只想摘你这颗星星。”
“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吗?”
白榆愣愣地看着他,“你……”
重溟伸手抱住白榆,眉眼弯弯,又带着锐利的锋芒。
“我没爱过别人,只爱过你一个,你就是跳出我所有预期的美好意外,做我的爱人好吗?”
白榆勾唇笑了一下,“好啊!”
他不可否认自己对重溟存有好感,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必要辜负自己的本意。
喜欢本身就是一件美好的事,不必刻意地遮遮掩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