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处看起来的直线距离不远,走起来的实际路途可就远了。
毛苗走了六个多小时,刑天之国的一天时间才走到城池的城门口。
城门上写了“羊之山”
三个字。
是用甲骨文书写的,毛苗不认识甲骨文。
她看着第一个字像是代表羊的符号,第三个字是画的一座山,中间的枝枝丫丫的笔画不知道代表什么。
暂且把这座城称为羊某山。
毛苗在羊某山城门口看到进进出出的刑天族人不计其数。
不过他们同毛苗在野外看到的刑天族人不同,他们上身穿了棉布做的衣服,将充当眼睛和嘴的部位留出洞眼。
下身穿的也是棉布做的裤子,没有乡野外的族人生活在的原始社会的感觉。
看起来和步入奴隶社会的夏商周的古人装扮大致相同,处在同一个时代的感觉。
这个羊某山的城里不只是有刑天一族,还有同毛苗一样的人类长相的不知名族群的人。
不知名族群的人跟城里的刑天族人打扮相似,而且刑天族人能看见他们。
不知名族群的人说话与刑天族人相同,毛苗也听不懂。
语言听不懂,文字也不认识,毛苗在城里没头没绪地四处转悠。
饿的饥肠辘辘的她,食肆也找不到一个。
命运对她的安排,是打算活活把她饿死在这个刑天之国不成。
“毛苗!”
就在她自暴自弃的时候,听到了有人在叫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