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低垂,天色渐渐暗沉下来,西方天空最后一丝光亮隐没于云层中。
夜都,灯火如繁星;耳畔,欢声兼笑语。
落云曦坐在最靠里头的一张掉了漆的方桌旁,静默地看着周围说笑的人群。
他们来自社会的最底层,穿着粗布衣裳,不戴贵重装饰,可他们,呼朋唤友,携妻带儿,谈笑间,眉宇间的幸福感染了她,也刺痛了她。
有亲人,多好骅!
而她,从出生起,就是一个人,默默飘荡在陌生的世界,如孤魂野鬼一般。
她喜欢热闹,不喜欢安静,喜欢别人热闹,而自己却只有安静。
那样的热闹,不是她能融进去的弪。
虽然今世她有家,可那是一个令她这样渴望亲情的人都感到厌恶的家庭,还不如没有。
好在,还有三姨娘。
想到那个温婉慈和的女子,她的脸色一暖,转头看向中山王。
中山王坐在那里,双手交握,肘端衬在方桌上,托起秀美的下巴,眸光深沉地注视着四周。
他挑的位置正对着灯光,烛火莹莹,在他俊朗的脸上投下片片阴影,以至于模糊了他的面容。
即便如此,也不是任何人都认识换了便服的中山王,那样高高站在金字塔最上层的人物,其实相当神秘。
纵然没人认得他,中山王还是十分不自在。
一有眼光投掷过来,他都会立即低下头。
落云曦看着,不觉一笑,问:“九煞不来吗?”
中山王习惯性地往九煞站着的方位瞧了一眼,说道:“他不吃。”
老板和老板娘一前一后托了三碗混沌过来,放到桌上,笑道:“客官请慢用。”
“三碗?”
中山王愕然。
“既然九煞不吃,你就吃两碗吧。”
落云曦将两碗混沌推到他面前,笑盈盈道。
“本王胃口没有那么大!”
看着翻滚着热气的两碗汤混沌,他开了口。
落云曦在桌子下踩了他一脚,低声道:“还本王呢!”
果然,中山王一句话说完,周围不少好奇的眼光聚拢了来,他皱了皱眉头,不再言语,低头舀起碗里的混沌吃起来。
混沌小小的,软软的,咬在嘴里,汤汁轻溅,口齿生香。
对中山王来说,这不是最好吃的混沌,却是一次印象最深的晚膳。
他优雅地吹着勺内热气,脖颈微探,唇瓣轻轻咬住混沌,动作不急不徐,直到将两碗混沌吃个精光,最后还舀了几勺汤品尝。
看落云曦时,她细细尝着混沌,吃得比他还慢,目光流连在欢笑浓浓的地方,眼中有着说不出的落寞。
中山王握着勺子的手怔在碗边,那样凄清冷寂的眼光,与自己何其相似!
曾多少次,他也这般痴痴望月,惦记着一个不该惦记的人……
看来,他们都属于那种清冷的人。
落云曦还没有吃完混沌,达达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蹄掌落地声越来越急,越来越密,风呼啸而至,街道尽头几匹看不清颜色的骏马飞驰而来,冲破夜色,划开烛火,道上行人急急避开,唯恐惹祸上身。
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
我是王富贵。在大明朝,没有人比我的钱更多,没有人比我的官更大不过要做这两点,首先就要帮朱厚熜坐上龙椅,要帮他保住自己的亲爹。守护最好的朱厚熜,坚决捍卫兴献王的亲爹身份不动摇总结起来,就是两个...
遇见何以安之前的傅聿城,是临海市人人退避三舍,不敢招惹的真大佬,毕竟他从不给任何人留面子,也不看任何人的面子!但是遇到了她之后的男人,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呼吁和平,遇到事情不再喊打喊杀,而是要所有人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说清楚的和善大佬了。...
制霸各大奖项的国民影帝突然冒出来一个女儿,粉丝柯南上线,将这个便宜女儿直接扒皮。打架斗殴,抽烟喝酒,初中辍学,爱慕虚荣,可谓当代青年的负面典型,集所有败德于一...
...
平淡种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