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前面的艾回过头,两道眼神冷冷地看了过来,“那个屠夫?”
明克不自觉地推了小半步,无意识地应道:“是。”
随即急忙补充道:
“这可是我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机会,一般像您这样刚出道的新手,哪有越级挑战金牌角斗士的资格,最少也要胜上个十来场,有了银牌以上名声后才行。”
“要不是我在这个行当里还有些名气,一向信誉良好,米老大哪里肯卖这个面子。”
“您只要这次胜了那个只有蛮力的屠夫,立马能在诺大的雪梵城里一举成名;现在您还只是个新手,出场角斗的酬劳也只是二十个银胡子,胜了这场后,立刻就是顶级的金牌角斗士,之后出场的酬劳怕不是十倍以上?”
“再说了,这种顶尖的角斗,若是运气好,在场的哪个达官贵族看中了您,只要您愿意,便可立即摆脱平民的身份,成为一个侍从骑士,从此摇身一变,成为一个贵族;这可是这里所有金牌,银牌和铜牌等等斗士梦寐以求的事儿。”
“当然,若那时您还记得我,我也能借您的光,小发一笔不是?”
看着口沫横飞,极力鼓动的明克,艾的眼神却一如既往的冷淡,似毫不为所动。
半饷,事不关己似的平淡语调说道:
“米老大是这一带黑道的头?”
明克不明所以,呆呆地道:
“是的,不过。
。
。”
“七天后,我会来;不过,这几天,你帮我打听一个人。”
听言后,明克微微一愣,随即压抑不住地兴奋起来,道:
“那就好,那就好。
嗯,说到找人,在这里没人比我人头更熟了,您要找哪个?”
“一个叫弗雷顿的商人。”
七天后。
白天已然远去,又是华灯灿烂的夜晚。
雪梵城里的很多地方,现在开始,才是一天里最精彩的时刻。
夜风酒馆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虽然坐落于流花南岸佐岭区,平民区的地方,但是在夜风酒馆,给来往客人提供的快乐,和它流花北岸的同行们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除了酒馆里的酒不是那么上档次,女招待没有那么漂亮,客人的小费也没有那么慷慨之外。
这时的酒馆里,“辛苦劳累”
了一天的男人们正就着新酿的麦酒,与身边浓妆艳抹的女子们打情骂俏着。
靠窗的一张桌上,叠放着几个大号的酒杯,身材窈窕的年轻女招待已经半醉,媚眼如丝,紧紧倚靠在身旁的男子身上才能保持平衡,低低的胸衣下露出大片雪白的凸起。
身旁的男子裹在一身黑色的披风里,眼神却仍然如同深邃的星空一般清醒。
微微扫了一眼窗外,男子自语道:“好像快到时间了吧?”
一口饮尽杯中的残酒,艾左手食指轻弹,两枚银胡子落在桌上旋转着,顺手摆脱了身边女子的纠缠,快步走出了夜风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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