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别小看这三十步,在古代一步大约等于现代的一点五米,也就是五十米左右。
五十步射中大型目标不在话下。
刘辰小心的走到沼泽地里,将两只大雁收好。
大雁肉不管在古代也是难得的美味,以肉质脆嫩,细腻香美,味道独特,野味浓郁,尤其是烹饪后,香气扑鼻,回味无穷。
在前世他只吃过一次,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冬天大雁全部飞往南方,让他馋了好久,如今回迁,哪里会放过,他花了十天时间在一些水泡子、池塘等周边布置了陷阱,为的就是一饱口福。
大雁除了营养丰富外其羽毛也很有用处,乃是制作箭羽的上佳材料。
魏家村就有一位手艺极好的制箭师,刘辰每次都会去他那里买箭,箭支是消耗品,好的箭支圆直均匀,重心得当,可以增加射程和精度,事半功倍。
得到两只大雁后刘辰又去去了其他地方,直到全身挂满大雁为止。
“收获十二只,给老师留一半,剩下的要怎么吃呢?”
刘辰在返回途中,想着大雁肉的做法,顿时口水直流,归心似箭。
“啾……”
就在这时,一声奇特的鸣叫传到刘辰耳中。
“是马鹿!”
刘辰一下子辨认出这是鹿的叫声,而且是哀鸣。
立刻取下弓箭,奔向声音的方向,他记这个方向埋设有陷阱。
来到山坡,山下的情景让刘辰大吃一惊。
只见山下*旁边一只马鹿被套索捕捉,这到没有什么,让他吃惊的是马鹿身旁多了一头体型大的吓人的棕熊。
山下的棕熊披着十分厚实的皮毛,在阳光下竟然泛着金色,头大如斗,肩背高高隆起,四肢如柱,套索里的成年马鹿在它身前就如同玩具一般。
“好家伙,就是让刘辰受伤使得自己鸠占鹊巢的那头熊王了吧,原来如此巨大,这都赶得上北极熊了吧,如此块头难怪被称为熊王!”
北极熊是陆上最大的食肉动物,棕熊仅次于北极熊,传说也有极个别的个体能够比肩,而眼前的棕熊就是。
这头棕熊体长接近三米,肩高差不多一点七米,站起来来恐怕要超过三米,这是什么概念,刘辰现在的身高是一米七,可想而知眼前这家伙有多恐怖。
“难怪这些天没有遇到其它猛兽,原来这家伙醒了!”
有这样一头熊王存在,即使东北虎也要退让,其他猛兽就更不用说了。
刘辰躲在林内屏住呼吸,面对这样一头霸主级的棕熊即使是普通的猎枪也难以奏效,最多时让其受伤而以,更何况自己手中只有一只长矛和弓箭。
熊王看出猎物无法逃脱,悠闲的来到马鹿的身边,然后伸出宽厚的巨掌抓小鸡抓起猎物凑到嘴边,马鹿哀鸣一声,很快断气,喉咙被咬穿,血液迅速被吸干。
吸完马鹿的献血后熊王开始享受美味,巨口撕咬之下马鹿很快支离破碎。
不到一炷香时间,一头一百多公斤的马鹿的血肉就被吃的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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