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林德城后,我再次踏入了阿兹基尔之森。
今天的天气很是不错,在走进这处郁郁葱葱的森林,我就仿佛置身于一个绿色的海洋。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形成一片片光斑,如同金色的锁链。
树木高大而挺拔,枝叶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片绿色的天幕。
野花绽放着五彩斑斓,地上铺满了厚厚的落叶,像一层柔软的地毯,踩上去会发出“沙沙”
的声音。
溪流潺潺流淌,水波荡漾,一切的一切都充满着宁静与和谐,让人陶醉其中,感受它的魅力和力量。
呼吸着森林中弥漫着清新的空气,我不由得感到心旷神怡。
这可真是一趟美好的旅行。
如果没有地精拦路的话。
看着拦路的地精,我原本的好心情又变差了,倒不是说这些地精有多么强大,而是它们实在是太丑了。
如果说丑也就算了,这些家伙还非常的不讲究,有几个甚至连裤子都没有穿,一边晃荡着胯下的大鸟一边在树丛里到处乱窜。
说实话,我真不想搭理它们,一来是因为地精的血自带一股臭味,二来是我现在正在逃亡,杀戮留下的痕迹很容易被人追踪,要是被人找到了我逃离的方向,那么我之前为隐蔽而做的努力也就全都作废了。
可惜,地精虽然也属于智慧生物,但基本没有交流的可能,它们就像是劣化版本的人,更加贪婪,更加短视,更加卑劣。
与地精交流的唯一方法,就是展露你的力量,只要你够强,它们就会畏惧你,如果你嗜杀成性,它们甚至臣服于你,甚至你越是残忍暴虐,它们越是温顺。
相反,只要你对地精展露一丝丝的温柔,它们就会认为你处于虚弱期,哪怕你与它们的实力天差地别,它们依然会活动一些小心思。
曾经就有一些传教士想要用爱与善意来感化地精,至于他们的下场嘛,基本上不是死了就是疯了。
为了避免被地精们纠缠一路,我只能率先出手,朝着地精们冲了过去。
这些长着绿皮的蠢货看到我突然靠近,下意识的就朝我进行了射击,但他们的准头连民兵都不如,我连躲都懒得躲,就直接冲破了它们的防线。
然后,然后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就算是个普通的农夫,也能打死一头地精,这些个头不足一米的小玩意在我面前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力,一个照面就被打翻了好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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