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思齐怒火中烧,先下令用船上所载的小炮轰烂了弗朗基人的船头,然后降下十条柴水小船,亲自带上百来名青壮水手,直接登岛,与泯灭人性的刽子手们搏杀。
那是吕宋群岛中的一个中小港口,弗朗基人当日约莫也就派来三百军士。
目下的洋人殖民海外小岛,主要靠坚船利炮和需要一定射程的火铳震慑土着,若改成持刀近战,还真不是这些常年干体力活、又有东瀛刀法傍身的福建人的对手。
();() 没多久,弗朗基人就败退撤走,但港岛两千华商华工,以及原住的华人,已被屠杀了七八成,就连不少襁褓中的婴儿,亦未被殖民者放过。
剩下的三百华人,由颜思齐的三艘福船带上,逃离修罗地狱,分别送往安南和澎湖落脚。
“郑姑娘,颜大哥,请用膳。”
少年郑芝龙端着食盘走过来,将烤物与热粥恭敬地摆在二人面前的矮几上。
郑海珠瞄一眼盘中,鹿肉红嫩,毫无焦色,和贻贝整齐码放在一起,令人完全忽略了粗陶容器的简陋。
据说历史上的郑芝龙能说中、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多种语言,十分聪明能干,此刻看来,他还是少年时就举止沉稳又讲究细节。
不过,郑芝龙面上的温文尔雅,很快也被义愤填膺所取代。
他接过颜思齐的话头,咬牙道:“弗朗基人十几年前就在吕宋杀了两万人,里头既有我大明出海谋生的商贾和劳工,也有当年从崖山逃过去的宋人后裔。
我郑氏祖先本也是南渡的宋人,这一次,我只恨气力武功都还差些,不能像颜大哥那样多杀几个弗朗基禽兽。”
颜思齐拍拍他的肩膀,对郑海珠道:“一官这个年纪,英雄气已远胜我当年。
我命手下在船上照看着他,不料他竟偷偷跳船,游上岛去杀敌。
事后我也是一身冷汗,倘使他折在那吕宋小港,我回平户,如何与李头领交代!”
郑芝龙却星眸一闪,十分肯定道:“我义父定会赞成我。
我小时候,有一回听义父与我舅舅对饮,说起旧事,竟至痛哭。
当年吕宋惨祸后,澎湖明军统领曾上奏朝廷,询问是否要与弗朗基人开战,皇帝却说,发生在大明疆土之外的纷争,也不知道谁对谁错,况且商人是四民中最低贱的,泱泱大国,何必为了海外的一群贱民,兴师动兵。”
“靠!”
郑海珠忍不住露出一个现代人的标配粗口。
又忙掩饰道:“靠商税来补田赋缺口,养官养兵的堂堂天子,竟出此言!”
郑海珠原是晓得1603年菲律宾华人被西班牙人几乎屠尽的历史,此际听颜思齐真实的叙说,才知道这样的惨祸,在海外华人身上不止发生过一两次。
而郑芝龙的回忆,更令郑海珠倍感难受。
大明海商,史学界称为没有帝国的商人,他们在大航海时代里,完全不像西欧列强那样由皇室、贵族或者新兴资产阶级全力支持海贸。
温和守信、崇尚和平交易获利的华商,面对以血腥掠夺和殖民为目标的西葡荷兰等海徒,只能靠民间抱团、畜养私兵来求得一线生机,真的太令人唏嘘。
这茫茫大洋的秩序,不该是这样的!
善良者任人宰割,罪恶者大杀四方,哪有这样的道理?!
临近黄昏的斜晖映照中,郑海珠看到,无论是颜思齐已见沧桑的面容,还是郑芝龙少年英武的眉眼,都被一种难言的怅惘所笼罩。
船头船尾那些水手,断断续续听到他们的话,也从方才的一边吃饭一边嬉笑闲聊,变得沉默起来。
过了好一阵,郑海珠才主动夹起一块鹿肉,放到颜思齐的碗里:“东西还是要吃的,不吃东西,哪有力气自保和救人。
颜大哥,当初在岱山岛,你就说过,倭人认为鹿是神兽,所以他们吃马吃牛吃鲸鱼,却不吃鹿肉。
...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génér作者南北逐风嬉笑怒骂满堂彩,说学逗唱百态生。人生苦短,各位客官不如听听相声,找找乐子吧其实就是一个混世魔王妖孽逗哏攻死气白赖追到高冷慢热毒舌学霸捧哏受然后一起说相声的欢乐小白故事。...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正如何?邪又如何?仙容不得我,入魔又何妨?若如我意,六界安生,我若不如意,六界颠覆,血屠九霄!(书群QQ975511747)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残影晓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沈川,你必须再给六十万的彩礼,否则这个婚别想结小川,你总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弟弟娶不到媳妇吧我家里面可就这样一个弟弟如果他过得不好,我心里面也难受沈川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大喜日子,竟然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