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现在她把一个戒指放到我的手里,然后再把戒指拿回去。
也就是说可以理解为抢夺?
在脑海里浮现出了这样的画面:一个名声显赫的冒险者小队来到洞窟里讨伐美杜莎,结果被美杜莎石化掉杀死,然后身上的装备钱财就成了战利品。
魔物好强啊!
能和魔物生活在一起的我也好强啊!
“你,很好!”
我不知道怎么说“很强”
这个词语,只好如此称赞她的强大。
“啊?”
虽然她可能没明白我的称赞,但也稍微笑了一下。
嘛,先不管那么多,这堆宝藏比起拿到商人那里去卖,不如
闪亮的餐具看着就像那些土豪用过的东西,还有金色包边的小剪刀。
它们既然不能为其原来的主人尽忠,那就到我的手里来吧。
对了,还有那柄大宝剑,没指望拿它防身,不过砍个树总是没问题的。
挑选出了趁手的工具,我和她就一起把剩下的金银珠宝搬回那个黑暗的洞穴。
要说那个洞穴真是非常黑,而且又狭窄,我俩通行的方式也很怪——她用尾巴尖搭着我的手慢慢往前走。
走在一周前我曾经被拖在地上的狭小洞穴,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两人之间的关系,真的改变了呢。
虽然我不知道最开始她将我绑起来是出于什么动机,但事情能演变到如今的程度,除了幸运我也想不出第二个形容词。
没有强大的魔法能力,也没有什么“系统”
,与一只美杜莎生活了一周以上,应该可以获得点成就什么的吧,比如美杜莎的眷顾?
像这样跟一只常人眼中的怪物一起生活,甚至连房事都有过,真的会被人认为是疯子吧。
但一路走过来,我所做的只是做出我认为最优的选择。
当初抱着“活下去就好”
心态的我,现在却能悠闲地搂着一只蛇发美女吃烤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