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板车加一匹马需要12个金币,一只大绵羊加一辆板车只需要7金币。
而且大绵羊吃草,性情温顺,好养活;马吃肉,性情可能比较暴躁,不好养活。
另一方面,虽然马的用途真的非常广泛,但对于我们来说太过招摇。
而且,就今后一段日子的生活,对马的需求也并不是很大。
“买这个。”
“啊?”
沃夫朗和养马人一齐发出了比刚才更惊讶的声音。
唯一没觉得惊讶的是美杜莎,我的蛇美人悠哉悠哉地摆动着尾巴走到了大绵羊旁边,稍微打量了一下,只问了一句话:
“能吃吗?”
“当然可以。”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买了。”
7个金币被我直接扔给了养马人,沃夫朗从衣服里掏出了一副眼镜带上,仔细地看了看那只大绵羊,然后回头问我“来歌先生,您确定要买?这是一只”
我能猜出来他说的是“这是一只绵羊啊!”
“嗯,是的。”
大绵羊被牵了出来,套上了一辆比较小的板车,该怎么说呢,确实有一种违和感
但自己买的东西,不管好不好都觉得非常有面子。
把麻袋、屋檐、锅等等一系列货物都扔到车上,我试着让绵羊动起来。
用力拉动缰绳,如果那玩意套在羊身上也叫缰绳的话。
巨大的绵羊真的迈开步子走了起来,看起来毫不费力,但问题来了,如果我不拉它,它走两步就不走了
先不管,这些问题回去再解决。
今天的行程该结束了,毕竟我还是想保持低调。
和她悄悄住在那个洞窟里,如果不必要的话,应该尽可能减少两个人一起暴露在人类视线里的时间。
摸出一支刚在镇上买的卷烟,我看到了倚靠着板车的美杜莎,在阳光下散发光泽的褐色尾巴形成了一个漂亮的s型,我的她不论什么姿势都那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