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美杜莎,日子变得非常无聊,空荡荡的洞窟里没有一点人气。
食物的收集也不顺利,在树林里待上一整天都碰不上几只兔子,偶尔碰到了,还因为动作太大给吓跑了。
我没法像美杜莎一样悄无声息地狩猎,我也没有克里弗雷那样的技术。
连续两天一无所获,我有点丧气。
想去做点别的,但目前不行,这个时期如果不抓紧时间获得食物,以后就更难了。
实在没办法,就只能到夜幕镇去花钱买。
为了节省左轮手枪不多的弹药,我改用以前缴获的步枪。
我觉得步枪威力比较大,而且还能当棍子用。
但如何接近到比较有把握命中的距离仍然是个难题。
“来了,这次一定要”
我端起步枪,瞄准了约有七八米远的猎物。
先看看这个距离我的命中率怎么样,越是想着去做一件事,就越不能着急。
“呯!”
燧发枪开火时的大量白色烟雾挡住了视线,一时没法确认命中情况,只能跑过去。
运气真好!
这次打中了躯干,长颈兔可能是脊椎骨断了,歪躺在地上大喘气。
把猎物拖回去之后,这就是第二只了。
距离目标的十五只还差十三只。
四天两只,按这个数据推算的话,目标十五只在冬季来临的时候应该能堪堪完成。
但这些只是理论数据,实际遇到的困难很多,比如这些兔子的尸体没法存放,总不能通通扔进冷溪里。
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我依然觉得打猎是件有趣的事,可是在独自打猎四天之后,对未尝试事物的新鲜感早已褪去,留下的只有对自己能力不足的懊恼和生存严酷性的感叹。
今天中枪的是长颈兔,明天中枪的就是我也说不定。
歌果不在的日子,似乎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过,唯一停滞下来的是语言的学习。
这倒没关系,因为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过冬的准备。
日记的内容少了许多,每天的内容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她还没回来。”
我把她的突然离开当作一种老天对我俩的试练,尽管只有一堵石墙之隔,我还是忍耐着不去里面打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