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穿了一下,感觉非常好,这里人们手工制作的衣服从来不会偷工减料,更别提用什么“垃圾棉”
了。
要说缺点,就是有点重。
美杜莎的衣服我也选择了和我那件差不多的褐色大衣。
一直想要的棉被则没有买到,作为替代品的是羊毛褥子。
这么几件衣物比想象中的要贵很多,四个金币已经交给了老板娘,找回来的只有十个硬币。
想想也很正常,这一件大衣的用料能顶五件单衣了,褥子就更不用说了。
剩下的三个金币想拿来买暖炉,可问遍整个夜幕镇也没有卖类似暖炉的东西,大家都在用壁炉。
最后还是帕克大哥帮了忙,把两个铁锅扣在一起,帮我做了一个“暖炉”
。
唉,想我从来吃穿不愁,冬天在家靠着暖气只穿衬衣就行,现在却要为一个暖炉奔波
几乎是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花光了七个金币,我告别了沃夫朗,坐上了羊车。
“来歌先生!”
“什么?”
沃夫朗用狼一样的奔跑姿势追上了我。
“这个时候,一定要来!
来歌先生还有来歌太太。”
塞到我手里的是一张日历一样的东西,上面写着整齐的日期。
其中有一天被画了一个圈。
“等等,今天,在哪儿?”
“哦哦,今天,是这个。”
人狼用前爪的指甲在另一个日期上戳了几个洞。
“好,我知道了,谢谢,沃夫朗先生。”
“嗯。
赛尼哈瑞拉”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