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笑出了声,在鼓掌,在认可。
“别笑,”
严安说:“但我一直不敢回来,我怕见一个人。”
“我一个学生。”
他笑了笑:“我一个老师,竟然怕学生,说出来谁都不信,是不是?”
又是一阵哄笑。
“宁市是我的故乡,我毕业后就待在这里,和朋友开了间乐器店,兼职吉他老师。”
“搞音乐的人,难免都有情长梦想,可是,我当时非常不自信,以为自己会一直平庸下去。”
“后来我有了个小粉丝。”
“就是我那个学生。”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
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
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务里,拔不出身。
知道陈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如此庞大繁复,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除去林岳,还有其他几位好友。
其中一个叫周忻明的,是这间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请他们兄弟几个过来喝一杯,撑撑场。
偶尔文艺一下,也算个消遣。
“我可喜欢老严的歌了,”
周忻明望着下面攒动的人头:“有他在,这边不愁没生意。”
景胜撑着脑门,心不在焉咬着面前的吸管。
作为摇滚和电音的爱好者,这种芝麻糊一样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曲风,他才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