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手下在奋力战斗,可以看出来,他们已经拼尽全力,却还是跟泼妇大家一样,和几个鬼子厮打在一起,老张最起码还有几分战斗力,王二狗和那几个新兵蛋子却是已经被鬼子压在了地上,眼看着就就要出事儿。
“个人身体素质太差了,必须得训练!”
秦风摇摇头,走到王二狗身前,揪着鬼子的脖子,如同揪鸡仔般直接揪了起来。
“咔嚓!”
清脆的声音响起,鬼子的脖子被瞬间扭断,随后扔垃圾一样把鬼子给扔到一旁,不去理会爬起来的王二狗,又走到了另外一个鬼子面前,同样的操作,同样丢垃圾的动作。
不消一会儿,所有的鬼子都被秦风杀了个干干净净,而王二狗等人也站起身子,脸色通红,很是羞愧。
连长,我们太笨了,差点儿坏事儿!”
“从今天开始,每天做一百个俯卧撑,否则,通通军法处置!”
“能不能少点儿啊连长!”
王二狗腿肚子都颤抖起来。
“可以啊,你多加五十个……”
这下子,王二狗再也说话了,老老实实站在一边,他知道,自家连长从来不开玩笑,说是一百五,就是一百五,绝对不会给他少一个。
鬼子的尸体仍在旁边,一群手下兴奋地打扫起战场。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自从过了几天装备精良的日子,这两天手里没枪,总觉得没什么安全感。
特别是老张,又缴获了一支三八大盖儿,擦拭了好几遍,脸上带着傻傻的笑容,估计比取了个媳妇儿都要来的激动。
不得不说,这几个鬼子虽然和大部队脱离了,醉生梦死,没什么本事,但身上的装备还是相当精良的,秦风从一名明显是领头的鬼子身上竟然搜出了一把勃朗宁手枪,手枪保养得很好,枪线完整,试用起来相当顺手,让秦风又略有些欣喜。
前世,他酷爱枪械,曾经也拥有一把老古董勃朗宁,悉心收藏,却还是没有眼前这把枪好。
一轮缴获,每个新兵手上都多了一把步枪,有的甚至还从鬼子腰带上摸出来两个手雷,挂在腰上,脸上都是笑容。
没办法,自家的配置都是木质手榴弹,无论师安全性还是威力,都比手雷要差上一截,唯一的好处就是廉价,容易普及,战士们真正用过的手雷都是屈指可数的。
“现在,不觉得我是送死了吧。”
“不觉得,连长,俺明白了,连长为啥能当连长,那是因为连长看得远,知道的比俺多,俺就是瞎操心。
俺老张保证,以后连长说什么,做什么,俺都无条件遵,只不过……”
说到这里,老张贼眉鼠眼的往四周看了一眼,神神秘秘地道:“连长,您说的那狙击枪什么的,能弄来不能!”
“看你那点儿出息!”
秦风哭笑不得,却还是道:“你放心,保证给你弄来,你就别在那儿瞎惦记了!”
这话一说,老张瞬间眉开眼笑,又过去摸尸体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