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你,你是否见过真正的黑夜,哪怕只有一夜,你是否真正地安睡过?那既非白昼,亦非夜晚。
那只是一片灰色。
而现在,黑夜正在消逝。
菲勒蒙每走一步,鞋底的血渍都会在地面上留下粘稠的痕迹。
宵禁后的凌晨,路上车辆稀少。
走到大路上,菲勒蒙拦下了一辆路过的汽车。
“已经宵禁了。”
“去伦敦城。”
菲勒蒙无视司机的拒绝,径直上了车。
司机还想说些什么,但看到菲勒蒙沾满血迹的外套后,便闭上了嘴。
菲勒蒙用手掌捂住双眼,说道:
“去伦敦城。”
汽车行驶的过程中,除了风声,一片寂静。
司机坐立不安,不时地从后视镜里偷看菲勒蒙,这完全可以理解。
杀人这种无法抗拒的好奇心啊。
菲勒蒙本可以置之不理,但他故意低下头,狠狠地瞪了司机一眼。
司机最后一次回头时,与菲勒蒙的目光相遇,之后便再也不敢回头了。
“左转。”
菲勒蒙坐在座位上,指挥着方向。
到达目的地后,他把一些钱放在座位上,便悄无声息地下了车。
虽然翻滚下车的动作肯定出了不小的声响,但或许是因为被菲勒蒙吓破了胆,司机丝毫没有察觉到他已经下车,径直开走了。
或许要到下一个,或者下下个路口,他才会有所察觉。
虽然夜幕还未完全散去,但东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菲勒蒙走向了他的目标建筑。
如今以《伦敦人》报社的出版地而闻名的伦敦历史记录公司总部,确切地说是它的最高层——四楼。
尽管时间很晚,电梯却仍然运转着。
菲勒蒙不知道这是常态,还是为了引诱他而设的陷阱。
他选择了走楼梯。
虽然室内灯已经熄灭,但仍有微弱的光线从窗户透出。
里面有人,这显而易见。
菲勒蒙走了进去。
啪,啪,啪。
艾凯瑞安社长坐在灯光下的办公桌前,缓缓地鼓着掌。
干巴巴的掌声令人烦躁。
“恭喜你。”
他语气平淡地说道,“你真的只用了一天就做到了。
你摧毁了我们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