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二哥自己没说过,但经过我观察,二哥的东西全沾点粉,所以肯定最喜欢粉红色啦!
】
【和我一样!
】
【怪不得我们是兄妹呢~】
阮归月不禁扬起了眉毛,自信满满。
阮星河心一颤,露出了自己白板上的答案。
粉红色。
郑pd好奇地问了句:“为什么?一般喜欢粉色的男人很少。”
却见阮星河直视镜头,目光认真却专注,炙热得仿佛能透过冰冷的屏幕,直戳人心。
“因为我的粉丝喜欢,所以我会喜欢。”
“可以说是爱屋及乌吧。”
他永远无法忘记自己还是新人时,粉丝忍受着在寒冬的冰冷,迈过膝盖高的茫茫白雪,亲自为他送来的那条粉色围巾。
那刹那,一下就温暖了他早就冻僵的节节手指。
但那时他因为执着逐梦娱乐圈,被老头子赶出了家门,兜里连一百块钱都掏不出来。
他甚至都不能为一直支持自己的粉丝们点上一杯昂贵的咖啡,只能请她们喝速冲奶茶。
他是一个无能的偶像。
但即使如此,那群可爱的粉丝却依旧感动得稀里哗啦,恨不得把心都捧给他。
那一刻,他就下定决定,一定要出人头地,好好报答她们。
那天的粉红色围巾也被他当做是珍珠钻石都比不上的宝物,永远珍藏了起来。
回忆起这些,阮星河的眼神逐渐变得柔和,眼眸中泛着点点笑意,又弯了弯腰,向这群可爱的粉丝献上一个珍重且真诚的道谢礼。
“这些年,谢谢你们支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