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完就赶人,好像她停留的时间已经达到他的忍受极限。
何凌宵从转身往外走就开始问候他,艹,现在她终于可以肯定是在太平洋上空遇到的气流让他脑子开始不好使起来,所以他才会把她当做他的秘书……不对在之前,几天之前,那个周五接机开始,他就随意使唤她。
那时她成了咖啡小妹和饮食向导,今天她又扮作秘书。
难道他这里没有“各司其职”
这个词?
何凌宵拿着购物单,像是一只气息奄奄的球,不知道接下来她还会扮作什么角色……印象里没有比今天更惨的了,因为她咳嗽虫子在撕咬她的神经。
以至于她一直都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
电梯里只有她一个人,然后她就靠在电梯壁上眼睛看着那张购物单子,看都有哪些东西需要买。
硬质的a4纸张上面纤细的罗列:衬衫要giorgioarmani,袜子要ralphlauren,手帕要yvessaintlaurent或者hermes……通通都要黑白灰,尺寸和数量也有作清楚的说明。
最后强调都要当季新款。
何凌宵再一次深刻的认识到,她什么时候买过这些了?
“lacey!”
直到有人叫她,她才意识到电梯停在某个楼层又上来一个家伙。
这个家伙此刻正用他蓝汪汪的眼睛看着她,类似于惊叹,然后流利的伦敦腔,“lacey真是你!
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天呐,上帝,我怎么这么幸运在这里遇见你。”
“jake!”
她挤出笑容,如果说遇见过去的老友算幸运的话,她也只能说幸运了。
这个金发碧眼的家伙用他们民族独有肢体语言热情表示了自己的高兴,给了凌霄一个紧紧地拥抱,“好姑娘,有没有觉得很感动!”
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jake放开何凌宵,“什么时候过来的?走我们喝酒去。”
“下午刚到,嘿,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
何凌宵被他拉着手往外走。
jake的身形高大,高出何凌宵整整一个多头,她即使是穿着高跟鞋也只是到他的肩膀位置。
但是jake有很好的绅士风度,他能微微低头弯腰认真的看着你说话的习惯。
每当他认真倾听的时候蓝色的眼神最温暖,像是高原上夏日里最纯净的湖泊。
“差不多一年,你走的时候我也没去送你。”
jake带着她径直走出酒店,来到一辆车前。
“戴姆勒,”
何凌宵耸耸肩,“jake你真守旧得可爱。”
jake读书的时候是个穷学生,那个时候他就是开的二手戴姆勒,她那次去诺丁山还驾驶过。
jake比她先毕业两年,后来在bv工作混出点名堂,工作忙他们就很少见面。
没想到他换车还是还是这个牌子的。
jake有片刻的迟钝,然后才潇洒的笑了笑。
“凌霄你知道的……车呢是因为顺手,凌霄你过来是出差,没跟男朋友一起?”
他绅士替凌霄打开车门,自己再绕到驾驶室。
一句“凌霄你知道的”
,她刚刚从他脸上看到一闪而逝的伤感,是的,她都知道的。
让凌霄不好再问下去。
她低头扣安全带,转移话题,“出差,他工作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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