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文网

第13章 写字漂亮会写稿 知青李红成偶像(第1页)

兰芝看着李红的手,五指粉白,如笋一样,指甲里看不到一点黑色的泥。

昨天扒麻杆的黑乎乎的手,竟然被她洗得如此干净。

兰芝看着自己的手,指甲缝里怎么也洗不掉的黑色。

有点自惭形秽,想问问李红如何把手洗这么干净,又觉得实在是尴尬。

那一刻,她相当的羡慕李红,如果自己也读了高中,会不会也能像李红一样,手没有这么黑,文化水平令人羡慕。

在兰芝的印象里,李红是个完美的人。

她爱干净,干完一天农活,无论多累,第二天出来都是一尘不染,从头到脚,没有一处是灰尘。

仿佛她从来不属于这里,却也能把这里的工作完成得很好。

李红写的字相当好看,兰芝看到过她给生产队长写的发言材料,行文流畅,笔走龙蛇,蘸水钢笔写的字,没有一处漏墨,一看就是多年书写的功底。

看着李红写的字,兰芝觉得自己的字简直不叫字,和虫子爬差不多。

就这还是班级排名第一的,突然觉得自己也没那么优秀了。

兰芝逐渐进入了劳动状态,城里来的李红也看起来更像个农民。

以前穿着城里时髦衣服的她,如今穿着和兰芝一样灰色的上衣,黄色的裤子,军绿色的胶鞋。

两条麻花辫剪掉,梳上了短发。

一天,大家都在地里干活。

听见邮递员在地边上喊:“李红,你的汇款单!”

在地里忙的李红赶快来到路边,接过邮递员的汇款单,一看是长春日报社给发来的稿费,自己投稿被采用了。

“姐姐上了《长春日报》了!”

李红8岁的弟弟李志敏飞跑着回了家,和爸妈报喜。

一时间,李红成了金家村的名人。

能在长春市的报纸刊登稿子的人,那得多大的才华,说起李红,仿佛在说一只金凤凰落在金家村。

李红一直是老样子,每天上工劳动,晚上回家在煤油灯下写作。

一次,兰芝去李红家做客,看到她家有很多藏书,除了课本还有很多苏联文学书籍,比如《静静的顿河》、高尔基的《童年》等。

李红看到兰芝喜欢书的样子,答应把书借给她读。

兰芝开心的把书拿回家,放在了自己的衣服包里面,准备不忙的时候看。

晚上回家的时候,发现家里氛围不太好。

妹妹兰梅又在那里骂骂咧咧,以为她在学校受了委屈。

结果她在告状,说兰芝看闲书,不学好。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女主必须貌美如花吗??

女主必须貌美如花吗??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回到古代交笔友

回到古代交笔友

本文文案祝圆穿越了。在这个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没有各种娱乐的落后古代,她是如何打发时间的呢她交了个笔友真笔友。祝圆拿出她的小本本,毛笔一勾一画狗蛋,出来聊天啦正在书房...

六零年代旺夫体质

六零年代旺夫体质

预收文六零年代先婚后爱原来我是偏执大佬的白月光当玄学大佬穿成豪门假千金戳专栏求收藏下面是本文文案偏执糙汉vs软甜娇娘在村里穷的叮当响的肖卫国,突然从外面带回来一个比村花还好看的...

千金有福

千金有福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千金还在想方设法吸引男主注意力的时候,魏若已经做了大财主了。要钱有钱要粮有粮,铺子开了一间又一间。后来她哥哥做了首辅,她老爹做了大将军,还有那个坐在龙椅上的,是她夫君。...

"top" title="绝代名师 / 相思洗红豆">绝代名师

市二中的高中部金牌老师孙默落水后,来到了中州唐国,成了一个刚毕业的实习老师,竟然有了一个未婚妻,未婚妻竟然还是一所名校的校长,不过这名校衰败了,即将摘牌除名,进行废校处理孙默的开局,就是要帮助未婚妻做好校长,让学校重回豪门之列。孙默得到绝代名师系统后,把一个个废物变成了天才,在孙默手下,学生们一年学霸,三年学帝,五年学神,很快可以变成王者级的大BOSS!竟敢说我这名师徒有虚名?剑豪枪圣,刀魔,圣女,一代魔帝,统统都是我教出来的,就问你怕不怕?...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