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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伏杀三(第1页)

(正文)

“那个马甲,步人甲有异于制式铠甲,外披那件帛衣又是何意?”

“使君,吕屯长率我等与鲜卑大小战八百六十七次,发觉铁甲可防重武器击打,但是箭矢易从缝隙射入。

皮甲可防箭矢,却易为重武器击破。

在皮甲上镶嵌圆形铁片,可得皮甲铁甲之利,重量却轻了许多。

至于那丝帛外衣则是没办法的办法,重弩射入,有丝帛相缠,可以卸去一部分力道,必死变为重伤,重伤变为轻伤。

鲜卑人皆为骑兵,来去飘忽,弓马娴熟颇为难治,马甲加步人甲,是以重骑兵对冲轻骑兵,收以骑制骑之效也。

左曲前屯八百六十七战,战死者寡,首为吕屯长武艺高强,次为战术得当,三为铠甲之利也!”

王晋听得频频点头,大为心动,如有数千精锐身披如此马甲步人甲,纵横瀚海有何难哉?他又转念一想,莫非我的万户侯就着落在吕奉先身上?上任第一天就救了我,还有如此本事,真是个勇将智将再加福将!

“这马甲步人甲一副所费几何?”

“一副马甲,步人甲,铁盔,丝帛衣,弓矢,弯刀,长矛,加起来非五十金不可得!”

五十金就是五十斤金子,大致相当于五十万肉好五铢钱。

王晋倒吸了一口冷气。

“如此耗费,吕奉先怎制得起?”

“启禀使君,吕屯长的全部家当都在这上面了,还欠了巨债,他就剩个空架子庄园了,吕屯长,实在是难呀!”

说道这里,侯成不禁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侯成,莫哭莫哭,只要我是五原太守,必善待吕奉先!”

王晋面色肃然,目视侯成一字一顿。

侯成跳下马来,伏地行跪拜之礼,如是这三。

“吕屯长和左曲前屯誓死效忠大人!”

侯成和高顺是吕布麾下仅有的两个都伯,高顺虽然只十五岁,在吕布军中却是实际的二把手。

高顺每天板着脸,训斥这个,命令那个,在他眼里,一切都永远不合格,永远有改进的余地。

他的最大长处是铁面无私、清廉公平、不置私产、有绝佳的练兵统兵才能,就是一个纯粹的将领。

说话不掩饰,经常噎得人说不出话,除了和军事有关的一切毫不关心。

一个十五六岁的人,一眼望去就像三十余岁。

比起高顺,侯成的带兵能力几乎可以忽略。

但是侯成很会察言观色,很讨人喜欢,对数字极其敏感,能把一团乱麻极其琐碎的事情管的进井有条丝毫不乱。

侯成就像前世的长袖善舞的商人,有着官面的身份,无论什么人那个衙门,都吃得开。

侯成还有一个优点,能做脏活,还能守口如瓶。

这一点是性子方正的高顺万万不及的。

高顺带兵练兵作战,侯成管理钱财后勤人际交往,顺便做些脏活。

高顺永远想抓住侯成的狐狸尾巴,侯成永远让高顺抓住些小毛病,吕布在其中和稀泥,这就是左曲前屯三驾马车目前的微妙关系。

用三寸不烂之舌说得王晋动容,这种勾当是高顺万万做不来的,这就是侯成的价值所在。

得如此猛将精锐效死,王晋豪情勃发,志得意满,当下按剑四望,观察战场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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