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要看看你能狠多久,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跪下来求我!
☆、第50章向妈被打
林海回部队了,习惯了每日的朝夕相处,一下子生活中彻底没了他的踪影让糯米有些不真实的感觉,有时候她也怀疑林海是她幻想出来用来自我安慰的一个人,随着这种不真实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这时候林海的信到了。
很厚很厚的一封信,糯米每次收到信都不敢拆开看,白天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晚上住二哥家大部分时间不是忙着就是身边有人,她只能午休或是晚上才有机会拆开信开始看,就是她一个人看信她也是很小心地用课本把信的大部分挡住,一行行地往下挪。
“...另外的四百块钱我放在你房间窗台上的台灯下面了...好媳妇,你要是不希望我在部队担心你的话,就把这钱收下,听二哥说大姐把你的衣服剪了,日用品都扔了,你就拿这钱去百货公司买新的吧...”
随信附带的还有林海的照片,他回部队刚剪了头发,在部队有理发的推子和剪刀,为了省钱,部队的战士们都是互相理发的,技术当然不能跟专业的理发师比,可照片上的他还是那么帅气,糯米看着照片发了好久的愣。
糯米很快写了回信回去,林海看到信上的笔迹莫名熟悉,仔细一想,与他最初收到的凤凰的信比对,他发现有地方不对劲。
当初凤凰跟他通信的笔迹突然与之前不一样了,他问时凤凰敷衍说她手烫伤了才口述让糯米代笔,而且就他现在对凤凰的了解,打死林海他都不信这是凤凰口述的话。
唯一的解释是,那些信根本就不是凤凰口述让别人代笔,根本就是糯米写的。
林海很快在信中提出了这个疑问,糯米见瞒不过只好把真相据实以告,林海这才恍然大悟,在信中说:“傻丫头,你为什么不早点把事实告诉我,也许我们就不会浪费那么多时间了。”
在没有收到糯米信的时候,他一遍遍地重温她为凤凰代笔写的信,那一字一句幻化成她的样子出现在他的梦境里。
随着他们书信来往越来越密切,两人的感情逐渐加深,他对她的称呼也越来越肉麻,一开始是“糯米”
,后来变成“媳妇儿”
“心肝肉儿”
,怎么肉麻怎么叫。
糯米以前看他写给凤凰的书信,都是中规中矩的“池凤凰同志”
。
糯米从小活在姐姐的打压、父母亲人的忽视中,自然而然形成一种非常自卑的心理,林海实在太好了,她到现在对他已经成为她的未婚夫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她非常珍惜他们之间的关系,比起以前代凤凰写的信她的语气比以前更加谦卑。
可她越是这般低眉顺眼,林海越是心疼她。
林海每次给父母写信都特别嘱咐父母让他们多照顾着点糯米,说她太瘦了,要能养胖些就好了,林爸林妈本就非常喜爱糯米,看到儿子的来信再三嘱咐自然对她多加留意,每次家里有点好吃的,不敢送去池家,只能让小河盛在饭盒里带了去学校,中午吃饭时悄悄拿到糯米教室给她吃。
糯米的脸色一直是那种贫血的白,看起来血色不足,凤凰十三岁就来初潮了,而她十六岁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林妈心里暗暗有些着急,但又不好明说,所以经常在糯米的饭盒里经常放几颗红枣给她补补血。
补了大概一个月左右,不知道真是红枣的作用还是巧合,糯米的初潮来了。
记得上辈子第一次来初潮的时候她吓得以为自己生病快死了,在被窝里哭了好几个晚上,后来慢慢是从老师那里得知这是女人成长过程必须经历的,前世的成长经验让她并不害怕,她在跟林家人逛集市时非常羞涩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林妈。
林妈高兴坏了,当天给她买了两件衣服还有好几条月经带,很快林海在来信时提到了这件事,嘱咐她经期不要去游泳,也要小心不要着凉。
糯米看到脸红红的,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回信,心里满是甜蜜,写完信她怕凤凰看到,不敢交给路过的邮递员,只好走很远的路跑到邮政所去寄,所以她只能周末不上课的时候去,每次都要花整整一上午的时间才能把信寄出去,然后就等着林海的信,写信再寄出去。
糯米的内心每天都盼望着周末,盼望着林海的信,只有周末她和林海还能“团聚”
,池家的日历一直都是糯米撕的,每次到了周五的中午,那页早就被周六代替了,而到了周一,日历却还停留在周日。
糯米极力掩藏自己对林海的感情,但恋爱中人的幸福岂是想掩藏就能掩藏的,她有时候说话会走神,突然微笑,这一切被凤凰看在眼里都恼恨之极,然而又有什么办法呢,糯米现在拥有的一切不就是她当初自动放弃的吗?
这天是周三。
糯米去学校上课,她每天都起得很早,每次到学校都是第一个,今天也不例外,她还没走到学校突然听到一阵微弱的哭声,她环顾四周,终于在校门外的垃圾桶里发现了声音的来源。
是个女婴!
准确来说,是个被遗弃的女婴!
糯米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她马上抱起孩子往学校冲,可现在这个时间,学校空荡荡的,老师也不知道在不在...
前世被束缚的杨雨涵,不止是医术精湛,就是性格也牛轰轰。这世,在这天高任鸟飞的异世,她带着二房三房逆袭而上,直逼大房胆战心惊入赘夫君我家娘子就是好,不但医术了得,而且还能赚钱,又能花钱,最主...
...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以登神为愿好的,那咱们晚上吃什么?...
接档文女主靠金手指横行七零穿书本文文案田明依作为一个有前世记忆的娃娃,唯一的庆幸就是,幸亏她穿越的是平行世界的六十年代,不然她真得崩溃。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年,就发现她堂姐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奇怪...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