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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第1页)

爱这可爱的东西

金鱼

我觉得天下文章共有两种,一种是有题目的,一种是没有题目的。

普通做文章大都先有意思,却没有一定的题目,等到意思写出了之后,再把全篇总结一下,将题目补上。

这种文章里边似乎容易出些佳作,因为能够比较自由地发表,虽然后写题目是一件难事,有时竟比写本文还要难些。

但也有时候,思想散乱不能集中,不知道写什么好,那么先定下一个题目,再做文章,也未始没有好处,不过这有点近于赋得,很有做出试帖诗来的危险罢了。

偶然读英国密伦(a.a.milne)的小品文集,有一处曾这样说,有时排字房来催稿,实在想不出什么东西来写,只好听天由命,翻开字典,随手抓到的就是题目。

有一回抓到金鱼,结果果然有一篇金鱼收在集里。

我想这倒是很有意思的事,也就来一下子,写一篇金鱼试试看,反正我也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大道理,要尽先发表,那么来做赋得的咏物诗也是无妨,虽然并没有排字房催稿的事情。

说到金鱼,我其实是很不喜欢金鱼的,在豢养的小动物里边,我所不喜欢的,依着不喜欢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儿狗,金鱼,鹦鹉。

鹦鹉身上穿着大红大绿,满口怪声,很有野蛮气。

叭儿狗的身体固然太小,还比不上一只猫(小学教科书上却还在说,猫比狗小,狗比猫大),而鼻子尤其耸得难过。

我平常不大喜欢耸鼻子的人,虽然那是人为的,暂时的,把鼻子耸动,并没有永久的将它缩作一堆。

人的脸上固然不可没有表情,但我想只要淡淡地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种感情,——自然,恋爱与死等可以算是例外,无妨有较强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样掀起鼻子,露出牙齿,仿佛是要咬人的样子。

这种嘴脸只好放到影戏里去,反正与我没有关系,因为二十年来我不曾看电影。

然而金鱼恰好兼有叭儿狗与鹦鹉二者的特点,他只是不用长绳子牵了在贵夫人的裙边跑,所以减等发落,不然这第一名恐怕准定是它了。

我每见金鱼一团肥红的身体,突出两只眼睛,转动不灵地在水中游泳,总会联想到中国的新嫁娘,身穿红布袄裤,扎着裤腿,拐着一对小脚伶俜地走路。

我知道自己有一种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类似的小脚。

十年前曾写过一篇小文曰《天足》,起头第一句云:“我最喜欢看见女人的天足,”

曾蒙友人某君所赏识,因为他也是反对“务必脚小”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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