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这可爱的东西
金鱼
我觉得天下文章共有两种,一种是有题目的,一种是没有题目的。
普通做文章大都先有意思,却没有一定的题目,等到意思写出了之后,再把全篇总结一下,将题目补上。
这种文章里边似乎容易出些佳作,因为能够比较自由地发表,虽然后写题目是一件难事,有时竟比写本文还要难些。
但也有时候,思想散乱不能集中,不知道写什么好,那么先定下一个题目,再做文章,也未始没有好处,不过这有点近于赋得,很有做出试帖诗来的危险罢了。
偶然读英国密伦(a.a.milne)的小品文集,有一处曾这样说,有时排字房来催稿,实在想不出什么东西来写,只好听天由命,翻开字典,随手抓到的就是题目。
有一回抓到金鱼,结果果然有一篇金鱼收在集里。
我想这倒是很有意思的事,也就来一下子,写一篇金鱼试试看,反正我也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大道理,要尽先发表,那么来做赋得的咏物诗也是无妨,虽然并没有排字房催稿的事情。
说到金鱼,我其实是很不喜欢金鱼的,在豢养的小动物里边,我所不喜欢的,依着不喜欢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儿狗,金鱼,鹦鹉。
鹦鹉身上穿着大红大绿,满口怪声,很有野蛮气。
叭儿狗的身体固然太小,还比不上一只猫(小学教科书上却还在说,猫比狗小,狗比猫大),而鼻子尤其耸得难过。
我平常不大喜欢耸鼻子的人,虽然那是人为的,暂时的,把鼻子耸动,并没有永久的将它缩作一堆。
人的脸上固然不可没有表情,但我想只要淡淡地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种感情,——自然,恋爱与死等可以算是例外,无妨有较强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样掀起鼻子,露出牙齿,仿佛是要咬人的样子。
这种嘴脸只好放到影戏里去,反正与我没有关系,因为二十年来我不曾看电影。
然而金鱼恰好兼有叭儿狗与鹦鹉二者的特点,他只是不用长绳子牵了在贵夫人的裙边跑,所以减等发落,不然这第一名恐怕准定是它了。
我每见金鱼一团肥红的身体,突出两只眼睛,转动不灵地在水中游泳,总会联想到中国的新嫁娘,身穿红布袄裤,扎着裤腿,拐着一对小脚伶俜地走路。
我知道自己有一种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类似的小脚。
十年前曾写过一篇小文曰《天足》,起头第一句云:“我最喜欢看见女人的天足,”
曾蒙友人某君所赏识,因为他也是反对“务必脚小”
的人。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李先生,您有好几段感情经历,能谈谈您对感情的看法吗?比如呢?比如您觉得男女朋友在一起AA制会不会影响感情?比如不懂浪漫的男生会不会很掉分?哦,我不知道,都是她们倒贴的,我对她们其实并不满意。重生到大学时期,李远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不当舔狗,专心搞钱!...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十六岁的花季少女,却在生日当天撞见父母双双外遇。前后几人死于非命,警方追踪多日却一无所获。到底谁才是隐藏在暗中操控一切的神秘人?当真相揭开后,一切让人毛骨悚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冬天里的萤火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朝睁眼,木婉成了古代家徒四壁的小农女一枚。她表示自己只想领着弟弟妹妹荣华富贵,生活无忧。咦,那个谁,你死乞白赖地凑上来做什么某人憨笑地说道呵呵,娘子,为夫来送你一副锦绣河山图。...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