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姑娘想见我?”
伏云君抬眸,目光这才矜持地从友人身上转到两位同行的女伴身上,显得特别不好女色。
“我,”
温语拉着慵懒笑意的尾音,已经接受了这玄幻的发展:“大开眼界。”
“姑娘可是不信封殊的身份?他没有原形,确实难以取信於人,我代他向你请罪了,不如乘我到天上,一赏月色,以慰姑娘受惊……”
开场白说到一半;伏云君才礼貌而绅士地观察起她来,想看看有多漂亮。
只是一眼,就坏了。
“居然是你!”
第29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这句话,用来形容此刻伏云君崩溃的内心,再为合适不过。
在‘居然是你’说出口后,他紧抿着唇,原本不食人间烟火的俊美脸庞,更是蒙上一层很人性的阴影。
三人不明就里,封殊开口问道:“你们……认识?”
温语抬手以示清白:“不认识,”
她稍作停顿,补充到:“就算在哪里见过面,可能我也不记得了……抱歉,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闻言,伏云君抬眼,眸子澄亮戳人,像穿过云层的第一缕晨光。
在他凝视之下,连十恶不赦的坏人良心都会痛。
“这是你第二次跟我说这句话了。”
有故事!
席妙妙不可思议地看向闺蜜──好友的私人作风,她是很了解的,向来喜新厌旧,男伴换得极快,快得她从高中起就已经彻底放弃记住她男朋友的名字,因为每次刚记进脑子,往往人都已经换了两任。
幸好温语虽然喜欢谈恋爱,却不会拿来作谈资与人分享,爱得很私人。
她作为朋友,也毋须充当感情垃圾桶,那些名字,记不住也罢。
但……前度情人是神龙,也太超出她的理解范围了!
封殊反应过来:“温语是凡人,没开灵智,不会记得前世见过的人,”
他充作解说,难得多话了起来,也藏了想在妙妙面前表现的心思:“白龙的眼睛能看破前世今生,毋须翻阅轮回簿,可能你们……前世见过一面吧!”
席妙妙脑补了一出前世今生的大戏,见俊美的青年紧抿着唇,难过得彷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她于心不忍,安慰道:“这,前世的事情,温语也不可能记得住呀。”
在今天之前,一直是唯物主义兼无神论者的温语,从容地接受了这个设定。
她出神地看向伏云君,想的却不是前度情缘,而是欣赏起了他的美貌──和他一比,偶尔会所里碰见的小明星小狼狗,都是庸脂俗粉,显得不上档次了。
尤其是深受打击的时候,长翘眼睫在眼下投落一层影影绰绰的阴影,将将要哭的样子,精致得很有欺负他的价值。
“前世?是的,前世的事情,凡人不会记住,你不认得我,也合情合理……”
伏云君嘴唇抖了一下,想起某些,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回想起来的事。
他费心装了一个神仙下凡的逼,出尘的仙气,此刻完全破功。
不食人间烟花的仙君,却在看见故人后,抖成了一个街上看见初恋女友的小傻逼:“你上一次跟我说,不记得我是谁,是睡了我之后的第七天。”
“……”
两个大龄雏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温语。
相对而无言。
少顷,竟是伏云君先调节过来──他费了大力气将翻腾的情感压下去。
和上神不同,他深谙凡间规矩,化人的时候,几乎将所有原形的特色都收得干干净净,黑发黑眼,乍看上去,只是个俊逸得过分的帅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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