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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熊王(第1页)

古代拜师礼非常郑重,天地君亲师,老师的地位仅次于双亲。

刘辰奉上礼物,行三叩首之礼。

魏桓则送了刘辰一卷论语,看到手中的木简刘辰暗自嘀咕,蔡伦不是早已改良造纸术了吗,为何现在还用这种笨重的木简?不过他没敢问,自己一个穷乡僻壤的孤儿不应该懂得太多才是。

“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

这就是古代的教学方式,学生跟着老师读,与木简上的字对照,熟读之后自然就认识字了。

汉代文字传承字秦朝,最早使用篆书,不过篆书虽然漂亮,却十分复杂,后来逐渐被隶书取代。

隶书显庄重,书写宽扁,横长竖短,最主要是简单,而且是未来简体的祖宗,有许多字让刘辰非常眼熟,上学时没少背诵论语等文言文,虽说成绩不好,但也耳熟能详,熟读几遍后就基本认识的差不多了。

一旁监督的魏恒大为惊异,想当年自己读书时跟老师学几十上百变才能记住一篇,眼前自己的徒弟却不过六遍就已经将论语十二章的六章认全。

“辰儿,今天你就不用回去,住在为师家里即可,晚膳后我教你写字!”

刘辰心下感激,赶紧行礼,“辰遵命!”

就这样,刘辰在魏恒家住了两直到将论语十二章背全才返回家中,十天后须要再次登门。

夜晚,油灯之下,刘辰拿着毛笔在竹简上书写,一笔一划,文人范十足。

然而,他每写几笔就需要擦拭一番。

“有没有搞错,自己好歹也是高中毕业,毛笔字也学过,怎么就这样难呢?”

刘辰的灵魂终究是现代人,硬笔字早已刻入骨髓,书写习惯一时间无法改变,况且简体字是从楷书演变而来,写出来的字形与东汉想隶书很是不对付。

“太难了,这简直是就是受罪!”

刘辰放下毛笔,揉着手腕,没想到这写字比开百次弓还要累,“前世已经脱离苦海,这一世又重新来过,真是苦海无边啊……”

发牢骚归发牢骚,字还要练,没办法,为了将来,只能忍了。

如此,数月一晃而过。

三月,天气变暖,大雁归来,河流开化,杨柳抽芽,大地回春,一些蛰伏的动物走出巢穴,山林逐渐回复生机。

深山一处水沼泽塘内,一群大雁选择在这里栖息。

大雁们悠闲的在水里寻找猎物,或者在旁边的草丛里休息。

一只大雁散步到外围,让它惊喜的是草地上有一条小鱼,它的脑袋不会考虑小鱼为什么会自己出现在地上,欣喜之下吃到口中,哪知鱼刚入口顿觉眼前一黑,一只竹篓将其困住。

大雁被惊吓鸣叫挣扎,一时间扇翅声连成一片,其他大雁被惊飞而起。

忽然,随着一声哀鸣,一只大雁喝醉了般摇晃坠地,更吓得大雁们飞向高空,盘旋飞舞。

“嘿嘿,咱的箭术也小有成就了!”

说话间,刘辰手持长弓从林内走了出来,一脸笑意,显然,对自己的射术比较满意。

经过半年的不辍练习,自己的箭术突飞猛进,三十步内可以百发百中,而且是小型活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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