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曾彻是一个医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性格活跃、个性张扬,最善长的就是打嘴炮以及各种忽悠,忽悠忽悠着居然还混上了学生会副主席。
只是曾彻过不惯那种朝九晚五的无聊生活,为了寻求刺激毕业后光荣的加入了某传销组织。
在一次躲避警察抓捕的活动中,兴奋的曾彻不小心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摔伤了脑袋。
等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躺在那胖老板的客栈里。
我居然穿越了!
曾彻的眼珠子咕噜噜的转动着,紧紧的捏着拳头,满脸的潮红。
熟悉曾彻的的人都知道,那是他要发疯的表现。
想当年曾彻放弃优越的生活自甘坠落的加入传销组织时就有这种表情。
探花郎!
想不到这辈子居然这么有才,居然能够混上一个探花玩玩。
只是为什么要穿越到崇祯十三年来呢?只要再早上个十年,凭前世学到的本事也能玩它个天翻地覆,让天底下汉人免了那段背着老鼠尾巴,当别人奴才的屈辱历史。
可是现在!
崇祯十三年那可是明朝未年最艰辛的一个年代,也是大厦将倾之际。
从祟贞十年到十四年,有人说是因为小冰河时期,整个大明朝到处都是天灾人祸。
河北、河南、山西、山东、陕西、甘肃六省连续五年大旱,就是江南诸省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波及,再加上李自成、张献忠的起义,使得这五年饿死人无数,百姓甚至易子而食。
曾彻就是因为可怜百姓,将自己所有盘缠赠送给灾民才会导致活活饿死的结局。
如果不是自己及时穿越,大明朝就要多个饿死的探花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曾彻虽然不太懂历史但也知道大明朝的未日就快要到临了。
再过一年也就是崇祯十四年李自成又要出山了,这一次起义将不可阻挡直至四年后将崇祯皇帝给逼得在煤山上吊。
四年时间自己能做些什么呢?
按照惯例身为探花应该能够在翰林院混上一个六品编修什么的,凭自己能说会道再加上继承过来的满肚子文章,努力努力混个地方大员或者中央权臣什么的不是什么大问题。
可这是崇祯十三年,恐怕不等自己戴稳官帽就要被起义军送上断头台。
打败起义军?得了吧,我又不是军校毕业的。
除了参加过几个月的军训,身为半个军迷读了几本军事类的杂志外,其它的连最起码的枪都没摸过。
带兵打仗那还不是羊入虎口,等着被起义军砍!
丢掉探花身份逃往海外?这兵荒马乱的,凭这孱弱的身体,死得会更快!
况且这个年代的大鼻子们可不讲什么绅士风度,抢劫、杀人、卖鸦片什么的简直是无恶不作!
怎么办呢?我可不想死,更不想披着一个老鼠尾巴做别人的奴才!
对!
我得要一块地盘,一块进可攻、退可守,即使到了绝境也能带着地盘投降不是!
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没人没地盘那是绝对不行的,即使有再多的金钱、再多的产业,碰上乱兵也得死无葬身之地!
一时间曾彻文思泉涌,开始对自己未来的人生做起了详细的规划。
就在曾彻冥思苦想的时候,店小二黑子闯了进来禀报说:“禀报探花老爷,您有三位客人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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