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那个春天的傍晚,patrick在下班后陪我来到chinatown,我拎着一个旅行箱(另一个还放在张莹家),随他一起再次到了stantenisland。
知道我住到了另一个岛上,西蒙跟我开玩笑说怎么这么巧啊,偏偏在你需要住处的时候认识了他,你该不会是故意找的吧?我说真不是故意的,没有什么事是巧合,这叫有缘千里来相会,上帝肯定觉得我在纽约的日子太苦了,就把他当礼物送给了我。
“我昨天重返华尔街了,参加了一个红酒和巧克力的party。”
我告诉他。
“我们也可以开一个小party。
我们去买酒和巧克力吧!”
他提议道。
说走就走,我们穿上外衣就下楼去超市。
自从搬到stantenisland后,我的起床时间就提前到了早晨七点十五。
当我还在床上的时候,他就已经醒了。
当我洗脸化妆的时候,他会为我们做早餐,基本上是pencakes或者涂着黄油蓝莓酱的面包片。
我简直爱死他做的pencakes了,总是说第二天还要吃同样的。
吃过早餐后我们一起去坐渡轮和地铁去上学和上班。
在路上的时间很长,于是用看书或者玩手机游戏来打发时间。
中午我们常常约着吃午餐。
晚上,再一起结伴回家。
我很庆幸现在上学终于不会迟到了,好几次我还是最早到的那一个。
上学的路上,发现纽约的樱花开了。
我一下子又开始想念北京,想念玉渊潭公园的樱花。
北京的桃花应该也开了吧?我想起那年春天,我走过开花的桃树,纷纷扬扬的桃花落了我一身。
我对他讲我最喜欢的是旅行,那时天上蔓延着大朵大朵的云,空气里都是火辣辣的异族风情。
我的维族朋友带我去吃大盘鸡和酸奶,过马路时,看到了漂亮的穿少数民族服装的妇女和留着长须穿一身长褂的器宇轩昂的老头儿,这让我久久难忘。
我记得那天晚上新疆的朋友陪我走了两个小时,从城市的一头走到另一头。
而我只觉得走了一个小时。
可能在走路的过程中,时间变慢了。
一切都是那么新鲜有趣,有活力有风情,那河水淌得湍急,声音响亮。
有一段路没有路灯。
我们路过一大片居民区,安静极了,只能听到河水发出的声响。
它们不断在我脑中徘徊,直至又被我重新记起。
我的朋友,我们应该有一天一起去新疆看看。
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地方,我们没有去过。
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地方,我们应该去。
这个世界有多少个迷人的、陌生的地方,我们应该征服它们!
在它们的土地上留下我们的足迹和笑容!
这样也不算白活!
那些政治、意识形态算什么!
你一个微笑就能把我融化!
此刻,我感受到的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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