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完,我又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汗颜。
也许志谦也在想:我为你付出这么多,夜夜不厌其烦为你温暖被窝,事无巨细为你想到,你却为了一套房子、身外物,与我翻脸。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志谦想来抱我,我僵直身体,不肯理他。
他悻悻地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胡乱想着,蒙胧起来,思维逐渐散乱,睡意终于征服了我。
半夜醒来,发觉我在志谦的怀里,志谦的手握着我的手,十指相扣,是我们每夜睡惯了的姿势。
多么可怕!
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四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
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地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
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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