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那么躺着,一路飘出了很远。
再次踏上土地的时候,那里的人说话他已经听不懂了。
金已经过了最适合乞讨的年纪,他虽然瘦,却还是看着大了一些,很难再讨到那些人的怜悯了。
于是他学会了偷,偷那些穿得好的、钱袋子都拿光料子做的人;学会了抢,抢那些市集上眼睛放在别人胸脯和屁股上的人,扯了钱袋子就跑。
他靠着这些小偷小摸活着,仍然在不停地走。
金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只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停下来。
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
那次金在一个村里偷了些鸡、摸了些鸭。
那时他生了病,了烧,没办法才在那个村多待了几日。
续丢了东西的村里人,很快从枯草垛里把他揪了出来。
这是个远离城镇的偏远村落,运行的还是自己古老的制度。
没人愿意给这个外来的贼网开一面,更不会有人大善心收留这样一个外人。
“心术不正的人,杀了吧。”
杀了吧……杀了吧……杀了吧……
又是“杀了吧”
。
是不是不管什么事情,只要用“杀了吧”
三个字就都可以解决。
金被关在泛着霉味的废弃柴屋里。
脑海里还在不停地重复那三个字。
他躲在柴门后面,一锄头打在了进来的那个人的后背上。
那人当时就倒在血泊里,起不来了。
这人是来拉他去杀的。
而这是金杀的第一个人。
他尝到了血腥的味道,便一不可收拾。
借着自己瘦小的身形,藏在墙角,一锄头挖在过路人的后脑勺上;藏在别人的院子里,夜半的时候再摸进去,一刀扎在人心口,睡梦中的人连喊都喊不出来就咽了气;又或者只是窝在树叶后面,搬着石头随机砸一个过路的村民……
全都是笨得不能再笨的办法,但金很开心。
他好像终于懂了,那些人为什么总说“杀了吧”
。
原来杀人这么简单。
况且自己不杀,别人就会来要他的命。
村里人心惶惶,终于去镇上请了驻地仙家。
金又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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