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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从未放弃过对知识的追求(第2页)

之后,林彻也没有多想,拿起毛笔,便开始奋笔疾书起来。

当初,他刚刚穿越过来之时。

当他发现自己无法修炼之时,就准备过开个书店,将自己前世的那些经典作品,全部的翻译出来,成为一个万人敬仰的才子。

只可惜,当他开始动笔才发现,自己在地球上,虽然看过许多许多的书。

但是,却几乎只记得大概的情节,文字啥的,都忘记了。

可唯独大黑牛喜欢的这一类,他倒是记得不少,写出来也很是简单。

他之后思索了一下。

觉得,自己之所以忘记了其他神作的内容,多半是老头影响了他的记忆。

至于为啥记得《少女阿白》之类的,多半是老头那个老不羞的想看,没有影响自己的记忆而已。

嗯,多半就是这样。

林彻的速度很快,不过半个时辰,唰唰唰的一篇三千字的短文,就给写了出来。

这是《靖瓶梅》的一段。

其质量,自然是上上乘之作。

而且林彻在最为精彩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相信,必然能让大黑牛欲罢不能,最后跪服在自己的脚下。

“我看看!”

大黑牛勉为其难的接过稿子,心中满是不屑。

它其实压根不相信林彻能写出什么好东西来。

毕竟,那本《闺怨秦声》是它找寻了许久,从上万本书中挑选出来的。

这种经典之作,怎么可能是一个毛头小子随便写写就能写出来的。

可是,很快,它便收起了自己的轻视之心。

俗话说得好,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林彻的稿子,几乎是从第一段,便将它的注意力给死死的吸引住了。

而随着剧情的进展,它发现,这本书,就是自己一直所寻找的神书啊!

这一看,便是半个时辰。

大黑牛足足看了三遍,这才停了下来。

“后面的呢?”

大黑牛迫不及待的问道。

它实在是忍不住了。

只感觉心中有无数双猫爪在挠他一般,痒得不行。

它估计,今日自己若是看不到后续,多半是吃不下,睡不着了。

“后面的内容,我还没有想好!

你若是真心相看的话,那就暂时跟在我身边吧,我想出多少,给你写多少!”

林彻扭了扭脖子,若有所思的说道。

其实,他刚刚写的时候,虽然料到大黑牛会喜欢。

却也没有想到,大黑牛竟然会喜欢到这个份上。

所以,这不由的让林彻产生了些其他的想法。

虽然大黑牛是一件墨宝,但是林彻觉得,拿来当兽宠座骑也是不错的。

毕竟,这大黑牛的灵智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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