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把酒瓶放回厨房,在那里洗我们两人的杯子。
我小心翼翼跟过去:“你没事吧。”
她对我笑一笑,我这一次离她近,猝不及防看到了于南桑眼里微微的泪影,她平淡地说:“傻孩子,我哪里是聪明的那个,我是哭个不停的那个啊。”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我觉得你做得很对啊,你那么爱他,他到处招蜂引蝶,你当然应该一走了之。”
“只有最强悍的女人才能走那么彻底吧,大部分人都唧唧歪歪的不肯接受现实,耗下去不是徒劳吗。”
于南桑好像觉得我的慷慨激昂和愤世嫉俗都很有趣,她洗好杯子,歪着头看看我:“毛毛,你说别人的时候,态度非常坚决而且正义嘛。”
我闹了一个大红脸,立马泄气了,忽然想起她在深圳星巴克对我说的话:“你上次说,你没有去战斗过,姐,那是什么意思啊。”
于南桑说:“毛毛,你觉得做什么事情需要最多勇气?”
我想了想,不是很确定地说:“去鬼屋?”
她啪地敲了我一记,打得我赶紧说出自己真正的答案:“放弃啦,放弃需要最多勇气。”
于南桑笑起来,说:“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啊毛毛。”
“但我们都错了。”
“人生需要最多勇气的那个部分,是坦然面对无法完美的世界,牢牢保护自己想要的东西,舍生忘死地坚持下去。”
被于南桑的故事镇住了一阵子之后,我慢慢回过神来,想起她在深圳星巴克里对我说的,人生就是不停战斗,前前后后想了一遍,我还是没法想明白,到底于南桑的遗憾是什么。
我一生只爱过傅加蓝一个人,对他的爱在漫长的时间里已经变成一种信仰,这份爱带给我长久孤独和不断悲伤,让我就像一只架在明炉上的烧鹅,辗转反侧,最后变得外焦里嫩,看起来对什么都不在乎了,内心却还是柔软娇嫩得不堪一击。
但他爱我也好,不爱我也好,傅加蓝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他既不欺骗,也不隐瞒,我们俩除了性别之外,人生各个方面都有很大区别,唯独在对待感情的态度上殊途同归,都是一条道走到黑却明火执仗从不夜行的货。
我们等待,并且忍耐,尽管各自等待和忍耐的,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但乔孟涂不是傅加蓝,于南桑也不是我,我们没有可比性啊。
“我不明白,姐,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乔孟涂背叛了你不是吗?难道以你的个性还能容忍一个三心二意的男人?”
于南桑坐回沙发上,将头发披散下来慢慢梳理,我看到一根又一根头发落在雪白的沙发皮面上,触目惊心,她捻起落发放进垃圾桶,拢起一个马尾扎好,叹口气:“老了,以前头发多得一根皮筋都圈不住,现在要绕一下了。”
我扯了扯自己的头发,诚实地说:“你知足吧,你看看我,发际线已经到了头中央啊。”
她笑着呸我,眼望着外面万家灯火,说:“毛毛,你觉得人能改变吗?”
我犹豫了一下,不是特别确定地说:“难说,姐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她点点头;“是啊,很难说。”
我忽然领悟过来了:“你的意思是说,你觉得你可以改变乔孟涂,但你没有去尝试,而是一怒之下就走了,所以一直为此遗憾?”
这个太扯淡了啊,我差不多要叫起来:“但他当时不是在外面鬼混回来的吗,你就差没捉奸在床了,这种秉性怎么能改啊。”
于南桑很淡定地面对我的义愤填膺,等我放鞭炮一般噼里啪啦放完,她轻轻地说:“他那天确实去鬼混了,可是那天他也做了别的事。”
关于于南桑的故事,后续是这样的,传奇程度比任何小说都不遑多让:
她结婚之后,老公在国内外跑,她跳槽到现在这家公司,一开始看的是东亚业务,每两个月要去香港公干,有一次,朋友介绍她去铜锣湾一家顶尖的礼服私家定制会所做衣服。
她跟朋友一起走进去,设计师出来为她填写私人信息和量身,那个设计师看到她的名字,忍不住问:“于小姐,您认识乔孟涂,乔先生吗。”
于南桑反问对方:“为什么这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