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骂骂咧咧的时候,傅加蓝的短信真的进来了。
他说:“我不知道。”
闹钟把我从载沉载浮的睡眠里一下拉到现实世界,我睁开眼,看到没拉好的窗帘缝里火烧一样明亮的光,脑仁立刻跟扎了针似的疼起来。
昨天晚上我跟于南桑一直吃饭吃到十一点,她要我说说傅加蓝,我于是说了一两个关于他以及我们之间的片段,说得很吃力,而且越来越吃力,与其说是讲故事,不如说像一个溺在回忆里的人自言自语。
我问于南桑,你有没有想要过一个人却要不到,或者千辛万苦要到了之后,却不得不放手。
她嗤笑了一声,我往后一靠,就泄气了:“傻瓜问题是吧,你当然不会。”
于南桑抬起眼来看我,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她的底妆和眼妆都无懈可击,整一天下来看不出颓废,这不算什么稀奇事,我跟她出过差,每天九点到九点高强度工作,连续一个礼拜,她的锐利丝毫不减,始终可以媲美一把菜刀。
她淡淡地说:“”
youcan’talwaysgetwhatyouwant.谁也不是例外”
披头士唱的歌。
诚哉斯言,那,强悍如你,你怎么应付过去呢。
她又笑了,眼神很清澈,我看不出里面有没有隐藏的伤感:“又有什么好办法,无非就是不停地哭。”
我心里一震,眼眶莫名其妙就热了。
我们最后喝完了1.8升的一大瓶清酒,于南桑若无其事,我呢,就是被服务生架出门的,我酒量本来就很一般,何况还喝得这么郁闷,出门给夜风一吹难受得胃里翻江倒海,最可恶的是,于南桑还在旁边跟说我:“哎,九点要准时上班,vp要找你brief。”
我嘟囔了一句脏话,被塞进了一辆出租车,怎么回到家的基本上都不记得了。
现在我躺在床上,感觉到宿醉一阵一阵冲锋我的心肝脾脏肺,我一点一点地想着刚才做的梦,梦里我回到了大学时代,和傅加蓝并肩走在一条好像永远不会完结的路上,我稍稍落后一点,看着他肩膀摇动的幅度,看着他的侧脸,看着他自由自在甩动的手,我想方设法想要伸手去碰触他,想要牵上他的手,或者从后面抱住他的腰,或者哪怕只是轻轻扯住他的衣角,我就会觉得心花怒放,心满意足。
可是我不敢,路越走越长,我越来越焦急,那股处心积虑想要得偿所愿的劲儿啊,变成能量可以让阿波罗登月了吧,却不能让自己鼓起勇气去接触他。
在傅加蓝面前我永远是那只丑小鸭,不管我这么多年干了什么,见过什么,慢慢变成了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永远在他面前提不起心气。
大概是因为我喜欢他在先吧,一个人喜欢上了另一个人却毫无把握,就像旱鸭子在大海里不小心放掉了救生圈的气,唯一的前途,只有末路。
这个梦不新鲜,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的,我做了好多年,不断重复,不断重复,就像生命给我的一个提醒,提醒我所渴望的,是我得不到的幸福。
我翻身坐起来,拿过手机,屏幕一片空白,没什么讯息也没有。
过去十六个月,我们每天都会互道晚安,就算喝多了,或者在沙发上看电视睡过去了,凌晨终于苏醒之后,无论如何也要补一个短信。
可是昨天晚上,我们都没有这样做。
我拿着手机去了洗手间,不想看自己在镜子里跟狗头一样的脸,忽然想起来,傅加蓝会不会今天去跟娜娜谈呢,那个想法隐蔽而锋利,跟a4纸的边缘一样,你意识不到的时候,它已经割伤了你的手,会有血珠子沁出来。
我抖了一下,在微信上发了一条语音给他,劈头盖脸就是一句话:“你今天跟她谈吗。”
这会儿是八点十五分,他已经洗完澡,吃完早餐,穿好衣服准备出门上班了,他的公寓到公司步行十五分钟,他八点四十会准时打开电脑,每天如此,雷打不动。
他很快就回我:“她今天会来办公室,也许喝咖啡或吃午饭。”
我含着牙刷站在洗手台面前,傻看着手机,我觉得如果要上断头台的消息是通过短信告诉玛丽王后的,她老人家的表情估计就跟我这会儿差不多。
玛丽王后比我幸运,她掉完脑袋后一了百了,我他妈还要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