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卿在房子里搜索一通,边电脑里也没有发现任何那个人的线索,好像对方根本不存在一样,心中十分疑惑,为了不留下痕迹,她进门之前一直是隐身状态,顺便把连接摄像头的电脑也变成了废品。
叶媚到凌晨一点才回家。
前世原主把她从一个地下基地里救出来的,两人经历相当,惺惺相惜,比起跟萧婉姝,原主与叶媚更像姐妹,可是,一个能在吃人的地下基地活下来,怎么会是单纯的小羊羔?
前世原主自诩聪明,却被这种小人物暗算,真是阴沟里翻了船。
现在的她年轻漂亮,身着黑色的露肩礼服,露出大片的皮肤和高耸的胸形,性感美艳,进了门也没朝屋里看,在玄关处一边脱掉十几公分的锋利高跟鞋一边打电话发嗲,“你听我的嘛,多备些粮食和净水,最好是进口的……”
她的话在看到懒洋洋坐在沙发上的林可卿后戛然而止,漂亮的杏眼睁得滚圆,活像见了鬼一样。
林可卿勾了勾手指,叶媚的手机便凌空摄到了她的手中,通话对象是“老公”
。
他的声音很独特,充满了磁性,听上去极有魅力,却不是她知道的那个人。
其实以林可卿的想法,觉得原主记忆里的“大坏蛋”
容貌端正,目光明亮,完全不像会做出禽兽行为的人。
而电话对面的人却是慵懒轻佻,又带着一丝无动于衷的凉薄,“末世?你电影看多了吧?”
林可卿张嘴,模仿叶媚的声音:“信不信由你,我要带小航走,末世一定会来的,会来的……”
歇斯底里地重复着“末世会来”
的话,挂断了通话。
那头的男人隐在黑暗里,眉目难辨,吐出“神经病”
三个字,把手机远远抛开了。
林可卿慢慢抬头,她表情冷酷,眼神残忍,穿着红如鲜血的小礼服,像电影里即将狩猎的吸血鬼。
白皙得几乎透明的双腿纤细笔直,像两柄寒光冷冽的冰剑,黑色镶水钻的系带高跟鞋像催命的剑尖,轻轻点了点,气场全开,精神力如寒风一样扑向这间房子的每一个角落。
屋子瞬间冷如冰窖,寒气侵体,精美的水晶吊灯忽明忽暗,在头上吱吱作响,随时有可能掉下来,黑白交替的灯光照在她身上,如同夺命的杀神降临。
叶媚脸色苍白,浑身发冷。
前世她和萧婉姝用了多少折磨人的手段折磨萧婉柔,都记不清了。
可萧婉柔仍旧活着,拖着腐尸般的身体苟延残喘,活像地狱里的恶鬼,逃了出去。
她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没有睡过一天好觉,看,魔鬼真的回来了,即使自己也是重生,却没有半招架抗力,就像前世,明明自己是异能者,萧婉柔是普通人,可是自己面对丧尸两腿发软,萧婉柔对高阶丧尸也游刃有余,有人说,萧婉柔是天生的战士。
可惜英雄都能死于阴私伎俩,更别说是战士。
林可卿看到她的反应,没什么成就感,压下把她撕成碎片的冲动,起了猫戏老鼠的闲心,翘起二郎腿悠闲地靠在沙发上,美目微闪,笑容邪魅,上下地抛着手机,“告诉我,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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