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这时候,沈玲玲才有时间打量起自己这个许久未见的‘堂妹’。
从小,这堂妹什么都压自己一头,就连长相都是十里八乡最出挑的,任谁第一眼瞧见都以为是城里的姑娘。
如今两年过去,看着不仅没有显老气,反而像是长开了一般,五官越娇嫩精致,白皙的皮肤更是吹弹可破。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这堂妹变了许多,就连她看着都有些挪不开眼,岁月似乎待她格外温柔。
沈玲玲思绪复杂,只下意识地扯了扯自己的衣袖,遮挡住自己满是老茧的双手。
从农场回来后,廖家在吃住上并没有太过亏待她,可无论她用了多少雪花膏都改善不了这粗糙的皮肤。
“沈同志,啊不对,现在应该喊你廖同志才对。”
沈清元微微挑了挑眉,她还没找人呢,这原书女主倒是主动凑上来了。
说话的同时也光明正大地打量回去,许是几天的火车之旅,沈玲玲此时的形象实在算不得好,脸上皮肤粗糙且油光满面。
看起来似乎比之从前老了十岁,身上穿着一件黄色的布拉吉,两者搭配在一起显得极为不协调,格外突兀。
唯一和在大队时相似的地方,或许就是这还算白皙的皮肤了。
沈玲玲闻言到嘴的话微微一咽,她倒是想姓廖来着,可惜除了她亲爷爷,其他人根本就不同意,特别是便宜奶奶那一大家子,平常没什么事,都没人愿意搭理她。
要不然去北大荒也不会让这堂哥陪着。
而且她现在回来那么久,无论她怎么暗示,都没得到一份正式的工作。
她不是没脑子,亲爷爷身子越不好,要是哪天甩手走了,自己怕是连个立足的地方都没有。
所以她要为自己打算,而一份正式的工作是最好的出路。
不是没有想过嫁人,可她回廖家的事,相熟的人家都大概知晓缘由,连个愿意相看的对象都没有。
沈玲玲正想着,目光对上小团子懵懂的神情时,心中的嫉妒更甚,凭什么她熬得这么辛苦,这堂妹的日子却越来越好。
当年要不是她报公安,她怎么会去农场?
想到在农场的日子,沈玲玲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也是这时,距离他们几步外的台阶下,传来了汽车的鸣笛声,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从驾驶座位上下来,径直走到后座扶着一位年迈的老人下车。
“爷爷。”
沈玲玲率先现了这边的动静,连忙收起了多余的心思,快步迎上去扶住老人的手臂。
刚才弯下去的肩膀瞬间挺了起来,是了,今时不同往日,不管未来如何,总归现在廖家就是她的底气。
这般想着,沈玲玲下意识地扫了眼沈清元的方向,嫁来京市又怎么样,还不是只是个普通人。
以前在青松大队的时候,她觉得城里人都是高高在上的,每天过的都是神仙日子。
可来京市后她才现,哪里都有穷人。
在乡下只要勤快点,有工分在,怎么都饿不死。
可在城里,要是那穷苦点的人家,一个人养十几口,还挤在一个小小的筒子楼里,活得还不如在乡下呢,这谢知青说不定就是这种。
“大哥,二爷爷,你怎么也来了?”
旁边和谢知屿有一句没一句闲聊的廖池也跟着走下台阶。
廖广林拍了拍沈玲玲的手,转头对着廖池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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