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老爹一脸享受,赵永富急忙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柔和的佳酿顺着嗓子滑入腹中,一股清明之气从腹中升腾而起。
他只觉得自己的头脑都清醒了几分。
没有劣质酒火烧火燎的感觉,口感也不苦涩,满口的竹香让人回味无穷。
赵永富轻叹一声,对赵氏说道:“妹子,这酒真的是我那外甥女酿的吗?这简直是人间佳酿啊,太好喝了。
我觉得,简直比镇子里卖的酒还强呢。”
赵氏抿嘴笑着,对女儿的能力十分自豪。
她赵银花可能没个好公婆,可是生了一对好儿女。
不管是秋菊还是秋君都是好孩子。
“菊儿酿的酒可不止这一种,都被抢光了。
就剩下这些。
菊儿说了,这是专门孝敬外公的。
菊儿还说了,以后打算在镇子上开铺子,到时候让大哥或者阳哥去给看看铺子,也能多些进项。”
赵母笑眯了眼,开心道:“我外孙女就是有本事。
你这死老头子,就知道喝。”
赵老爷子一瞪眼,佯装怒道:“怎么?这酒一点也不烈,而且闺女不是说了吗,这酒养身呢。”
赵氏笑着站起身,随手收了酒坛,说道:“菊儿说啦,再好的东西也不能多饮。
一日三次,一次不超过两小杯就好了。
过些日子,等红果酒酿好了,我再拿些回来,嫂子每日饮上两小杯,也养身子。”
方氏在一旁默不作声,面上隐隐有些愧色。
这些年,若不是她的身子不争气,家里也不至于过成这样。
儿子赵松阳都十七了,村里很多小伙子在这个年纪都已经成家有了娃,可他家阳哥的亲事还没个影子。
没钱给聘礼是一码事,最重要的,疼闺女的家里,谁舍得让孩子进门就伺候一个病婆婆啊。
赵永富看着大大咧咧,可其实心思细密。
他轻轻拍拍妻子的手,无声地安慰着方氏。
他知道妻子担心什么,儿子也确实该寻摸亲事了。
村里人成婚早,很多十六就娶了媳妇。
像他家阳哥这样,十七了亲事还没影子,实在是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