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宇,男,民族:汉族。
生日:1978年4月27日。
籍贯,榕市。
家庭地址:榕市通城区砖瓦市街72号附7号。
婚姻状况,离异。
家庭主要成员:父母,儿子。
文化程度:高中毕业。
职业:自由职业。
现住址:榕市通城区贡院南街8号文星花园8栋一单元1008号。
1999年6月12日,因寻衅滋事致人重伤二级,被判刑三年零七个月。
于2023年1月12日获释(减刑一个月)。
2005年11月9日,伙同社会闲杂人员敲诈市场商户,被敲诈商户联名报案,因未造成伤害,被拘留三个月。
2007年3月20日,从事个体家具销售。
自此到2016年8月4日,无刑事案件涉案记录。
2016年8月4日,肖建等三人到清溪苑小区寻衅滋事,经查,肖建是受洪兴宇的法事务所委托催收一笔欠款。
洪兴宇涉嫌幕后主使,随后,洪兴宇被刑事拘留。
羁押在榕市看守所待审。
在案件调查中,发现洪兴宇自2012年8月18日注册成立了赖克法律事务所,洪兴宇任法人代表,股权比例:40,另外两个股东为林莉和黄浩。
赖克法律事务所主要业务是承接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债务处理业务。
而冲击清溪苑事件是因为受一家银行委托,催收一笔信用卡欠款。
欠款人是苏易。
相关事件:
2014年1月11日,赖克法律事务所的人催收人员(共五人)到荷花小区三栋二单元一号住户家中催收,肖建等五个催收人员在该住户家中住了二十八天,直到除夕前一天,该住户不堪折磨,男主人跳楼身亡。
派出所出警后,因为是债务纠纷,而无证据证明死者被其他人推、扔下楼的证据,判定为自杀事件,不予立案,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2015年7月21日,赖克法律事务所的催收人员肖建等将债务人夫妇带到其办公室,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长达17天。
在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期间,催收人员采用罚跪、打耳光、逼迫女性债务人脱衣服、看黄色视频、和逼迫债务人表演节目等方式侮辱肆虐债务人,导致女性债务人精神分裂,至今仍住在精神病院。
2015年11月10日,肖建带领十二名社会闲杂人员到某企业催收欠款,把该企业员工全部逼走后,把该企业老板和财务经理扣留在该企业办公室。
该企业老板和财务负责人为夫妻,肖建把两人分别关在两个办公室,其中,有三名社会人员对该财务负责人进行强制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