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包间挺好的,连厕所都有,我在里面待多久都行,又是中央空调,气温调得正正好。
我拉开圆桌前的椅子坐了下来,打开随身的挎包,拿了颗糖放到嘴里。
糖是我新买的牌子,以前都没吃过,尝试没尝试过的东西,是我的癖好,好在很好吃,当时我吃的还挺高兴的。
要是难吃,说不定我能哭出来,哭了说不定说的话也可信一些。
不会的,要是那不会自己穿衣服的变态也哭了起来,围观者们肯定一致认为他的眼泪更宝贵。
像我们这种眼泪泡大的女人的眼泪,那有眼泪重来不轻弹的男人的眼泪值钱呢。
我吃着糖,玩着手机,等着我朋友的到来,门口的拍门声就没停过,不用我闹事情就闹大了,是件好事。
我在手机上找了个以前就起过心想看,却因为没时间一直没看的书,书挺不错的,那天瞄了一眼介绍我就想看了。
我看书除开是为了赚钱,别的时候都不会为难自己,只看到我想看的书,不论是名气多大,有多少人夸,只要我看不进去,就不勉强自己看,所以直到现在我都挺喜欢看书的,因为没有被倒了胃口。
自己喜欢的书看的就是专心,还有我本来就有别人越着急,我越是能找到乐趣的毛病,直到收到那条恶心的短信,我一直看得很入迷。
那个字都不认识的变态是从哪里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他竟然有脸给我发短信,我看着门,那变态还在门外。
外面很安静,他竟然以为一条恶心的短信,就能让我把门打开吗?做梦!
饭店的人都去哪里了?就放那说话喷臭口水的变态一个人在外面!
那些陌生人为什么这么确信一个满口谎话的男人嘴里的话,男人说的话都好听一些吗?
宋丝丝来了!
我还记得她的声音。
宋丝丝是我给她取得假名字,我当然不会把她的真名写出来。
她是个看起来很有能耐的女人,什么事都敢揽上身,什么人都想交个朋友。
她长的很单薄,不看脸很有红颜薄命的调调,看了脸惜花的人也能惜的下去,风情大于长相,是个雾蒙蒙的浑身都是毛边的女人。
我和她认识是在一个破酒吧,我刚毕业还喜欢逞能,看一个男人灌她酒,灌的很难看,就帮她挡了一轮酒,把自己醉趴在了卡座上,最后是她给我在酒店开了个房间,她还一个人把我扛了过去,可见她根本不需要我逞能。
我们没有从此成为朋友,交换了联系方式,这是我第一次给她打电话,但我知道她会来,我看人还是准的。
一听到宋丝丝的声音,我就走到了门边,她三言两语打发了那衣服从来不换洗的变态,还站在门口拿着菜单加了几个菜,才敲门叫我。
我开门放她进来,还是依原样反锁了门,谁知道那个鞋子上都是泥巴的臭虫走远了没有。
可我一锁门,门就被敲响了,我犹豫要不要开门,宋丝丝走过来,把我推到了桌子前坐下,自己去开门,把给我们送菜的服务员放了进来,我先点的菜早就做好了。
我忍住自己想要去锁门的冲动,一边用手扯着前面的桌布,一边感谢她,“谢谢你。”
我不知道怎么称呼她,我们没有熟悉到我能开口叫她“丝丝”
,她刚刚为了我这么个陌生人专门跑一趟来解我的危难,我还叫不出那声“宋小姐”
。
“你叫我小宋,我叫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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