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靖运二十一年。
夜色如墨,月黯星遮。
刘胜的马瘸了,所以他现在只能像个士卒一般步行。
拍死了脸上的蚊虫,刘胜将手抬起,几乎贴到眼前才能看到掌心的一点殷红。
他有些焦虑,自他从背后一刀砍了自己的顶头上官,带着一帮烂兵大开城门投了草原王庭之后,已经很久没有这般情绪了。
哪怕是那座城被屠了的时候,哪怕是趴在可汗脚下扮狗的时候,哪怕是五岁的稚童都向着自己吐口水的时候。
这些刘胜都无所谓,他只觉得比起当一具枯骨,自己理应奔个更好的前程。
听着周遭杂乱的行军脚步,刘胜劝慰着自己,这可是近两万的兵,虽然烂,但够用了。
草原人游牧成性,血勇但不善经营。
所以攻下城池之后往往只抢不占,劫掠一段时日刮干净了油水就会离开,所以这些被破之城在宁国朝廷专门派兵占回之前,便是无主之地。
而刘胜,得益于他叛了宁国,被封了个徒有其名的将军。
他的职责就是带着那些逃兵、奴隶、囚犯,去那些无主之城将幸存百姓苟延残喘出的生机再抢一次,就像挖野菜一样,只要不赶尽杀绝,隔上个月去一次,总能有些收获。
刘胜抢钱粮的同时,也不忘扩充自己的势力,短短几年时间还真给他扩充出一支匪军。
毕竟贪生怕死的人总是有的,这些人连一口饱饭都不用承诺,只要刀砍下的时候故意慢些,他们立马就会哭求着加入了。
这时一个副官小跑着过来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刘胜看着副官欲言又止的模样,刚刚有些许平复的心情反而更加躁乱,压着性子让他有话快讲。
副官囊着头:“又有好些人被狼叼走了大伙都说是不是秦爷到了他”
刘胜抽刀就抹了副官的脖子,他不想听后面的话,老早他就知道这所谓的秦爷要来边疆,而那些狼
那些狼已经跟在他的军队周遭好几日了,屡屡偷袭,咬死些人就跑。
白天还能好点,一到了晚上那是影影绰绰没完没了,可下令反击了几次却又是追出去连个狼毛都找不到,逼得刘胜的队伍只能白天歇息、夜晚行军,而结果就是刘胜自己都险些中招,若是没骑在马上,现在只怕腿都要丢了一条。
可现在的刘胜不愿、或是根本不敢往深处想。
只因他被袭时反击斩中了狼身,而刘胜颇为解恨的擦刀归鞘的时候,却没见血,而是擦了一手黑水。
至于那什么秦爷,刘胜也知道,尤其是近些日子传的邪乎,大概就是宁朝的二皇子秦方和,什么身怀异相似如天神下凡、弹指间湮灭凡尘诸如此类的鬼话,对此刘胜不屑一顾,无非就是朝堂上的官老爷搞些什么神神鬼鬼的造声势罢了。
地上的副官慢慢的停止了挣扎,刘胜看着他口中的血沫,欣喜的发觉天终于要亮了,借着朝阳将升的微弱光亮,刘胜仿佛是鼓励着自己一般激昂下令:
“天亮了!
全速行军!
今日抵达后犒赏全军,连抢三天!”
许是被袭扰的急了,这只惯来散漫的匪军难得的快速行动起来,刘胜也加快着步伐,随着已经能遥遥看到的低矮城墙,这次本该如往常一样顺利的劫掠,似乎终于回归了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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