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的柳叶眉下的眼睛很大,睫毛长长的向上翻卷,但炯炯有神。
褐色的瞳孔散出一种高贵气息,鼻子挺拔小巧像那极西的域外人一般人,还有那樱桃般的嘴巴,透着诱人的光芒,完美的唇形勾勒出无限遐想。
这会儿魔蜂长老正穿着一套伙房的粗布衣物,身上系的围兜上面都是血污和膻味,看起来更像是一套屠夫的衣物,一手提着一个马口铁水壶,里面正散着麦茶的香味。
“飞……少主!
魔蜂见过少主!”
那女子将水壶放在地上正要对着李翰林跪下,可马上就被李翰林扶住了:“魔蜂长老劳苦功高,留在荒漠那么多年苦心经营,我感谢还来不及呢!
快快起来吧!”
“那少主,先用早饭吧!
飞鹰你也真是,干嘛把少主带到这里来,烟熏火燎的!”
飞鹰看着魔蜂长老一脸责问的样子,又看看灶台上那已经炖的热气腾腾的一锅羊肉,只能摇头苦笑。
魔蜂长老从角落里搬出一张木质的小桌子,又搬出两个木凳,飞鹰则拿出木碗和木杯,为两人盛上满满一碗手抓羊肉外加一杯酥油茶。
“长老,少主,飞鹰先给肉铺的兄弟送羊肉了。”
“好,你先去吧。
我和少主还有一些事情要交代。”
等飞鹰走后,李翰林看着魔蜂长老脏兮兮的围兜:“魔蜂长老在金光城里卖牛羊肉么?”
“哈,这也算是冲云楼谋生的手段之一,当年在中州,冲云楼也有许多店铺商家,能给我们获取情报带来很多便利。”
“那不也和合欢宗差不多么?”
李翰林笑道。
“少主莫非去过合欢宗?”
李翰林一边吃着羊肉,一边将这些年历经的事情与魔蜂长老细细的讲了一遍,魔蜂也乐意做一个旁听者。
听完这一切,魔蜂喝下一口麦茶,沉思了一会儿。
“看来合欢宗也不全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也有很多有情有义之人。”
“魔蜂长老,我这次来还有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我未婚妻的下落!
她被掳到金光城以后就消失不见,金光城我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她在何处。”
“这个好办,少主,魔蜂昨日已经想好怎么办了。
冲云楼的这家肉铺乃是金光城里数一数二的,价格便宜肉质又好,很受欢迎。
过一会儿肉铺里冲云楼的武师和少主一起去送肉,那块地方我们的弟兄一直没能进去看个究竟,这次正好乘机搜集一下情报。”
“去哪里?”
李翰林问道。
“金塔区,就是那些法王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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