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焕与九韶坐在一处酒肆中,四周是喧阗鼎沸的人声,九韶分外不习惯,虽然面上不显,但井焕知道,他就是在强忍心中的不适。
“死鸭子嘴硬。”
井焕撇了撇嘴,心说。
他不敢把这话宣之于口,因为如今他不但法力全无,又囊中羞涩,而这凡世吃饭住店消遣,样样都是要花钱的,身边这条大粗腿得抱住了。
但九韶之所以肯在这种地方和他一坐就是一两个时辰,是因为他说羲华最爱热闹,若想寻她,首屈一指的便是茶馆酒肆,戏院书坊。
但茶馆、酒肆、戏院、书坊,这是四处地方,这人间的每一座城,但凡有点人气的,都少不了这些地方,且还各自不止一座,这要怎么找,不是大海捞针么?
“自然不是。”
井焕向高空抛了一颗花生米,张开嘴精准地接住,嚼得满口生香:“咱们不求能一步到位,在这里的某处便和她偶遇了,这机会太渺茫了。
你看那里,台上的那位说书先生据说是这城里最受追捧的,咱们只要在此听先生说一说近来发生的新鲜事,若是有对她胃口的,自然便有了寻她的方向。”
“噢?”
九韶端起茶盏闻了闻,略有嫌恶地放下,施法将其中的茶水换成了清泉,这才微微润了润嗓子,问道:“如何能分辨哪些新鲜事是对她胃口的?”
井焕又撇了撇嘴,觉得他端的有些过了,他们离开那藤壶妖的巢穴已有三日了,这三十六个时辰中他们走过了三城五镇,就没见他对这人间的饮食发生过丁点兴趣的,连人家放到眼前的都不肯屈尊尝一尝。
唯一有幸沾到他的那双惹眼的双唇的,只有他自己化出的清泉。
这叫什么啊,不是大神,比大神还难伺候。
不过他倒也介意不着,每每遇到了新鲜没见过的吃食或者酒水,他总是慷他人之慨,用他的钱买来祭自己的五脏庙,他爱吃不吃,自己吃的开心吃的满意就行了。
就譬如今日吧,这里是这“大舆城”
有名的酒肆一条街,短短不到一里的街道两侧林立着十数家大大小小的酒肆。
井焕挨个看过去,犹如耗子滚进了米缸,乐得胡子都要翘起来。
他嗅着浓淡不一的酒香选定了一家,拉着九韶便走了进去,且为了践行最大限度地凑热闹的原则,他们舍了清净的雅间不坐,专门在大堂中选了靠近正中的一张桌子,叫了此间最贵的酒和招牌菜。
如今酒菜还没上来,井焕便就着餐前小食喝茶,写了笺子叫小二送到台上的说书先生那里,请他说完这一回后讲讲时下的新鲜事,笺子外还附了一块银锭,是单独的打赏。
这家的茶不错,既开胃又不会过于浓酽,让人失了吃饭的胃口。
对了,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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