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煜毕竟这么多年的战斗本能还在,虽然现在身陷囹圄,但是依旧可以进行一些小操作挣扎一下的。
只见他面对群狼的围攻竟微微屈膝,天哪!
他这是要下跪了吗?不!
并不是。
在屈膝的同时,他猛然将长着角的大脑袋低了下来。
哦!
原来是要磕头!
麋鹿虽然体格健壮,但是也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攻击的器官,一时间白煜能想到的只有这对角了。
希望能有点用吧。
白煜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不!
他其实十分有底,看着逃跑的同伴们,他已然知道自己的下场了。
只是身为人们口中的“黑暗之王”
,每一场战斗他都应当全力以赴,当然欺负弱小除外。
虽然注定会死,但是死也要死得有气节,不能傻傻地坐以待毙,一定要拼死挣扎一下!
一只麋鹿不是生来就该被打败的,你只管咬死他,但你就是打不败他!
白煜感觉自己仿佛悟出了什么真理,这话好像有点耳熟,好像是孔子说的?不管了,现在他也顾不了那么多。
总之他现在要专心给这些狼们垂死一击,让他们知道麋鹿也不是好欺负的!
的确如同白煜所想的那样,三只狼确实撞向了他的鹿角。
这里打个岔,各位有没有觉得这个剧情有点熟悉?对!
这就是叶贞明在刚学习寒冰刃后第一次练习时对付绿色丛林狼时使用的那一招。
孔子说的还是没错啊,这还没一起并肩过就有这等默契了。
为什么要先说这个?因为同样的招式,不同的人用出来却不是同样的效果。
不对!
白煜现在已经不是人了!
且不谈那狼群,在鹿角和狼群接触的那一刻,白煜只觉一整剧痛传来,接着感觉自己的鹿角都要被掰断了。
下一秒,白煜便被这三只狼扑倒了。
啊啊啊啊!
白煜心态要炸了!
这个该死的鹿纹玉,连一点反击的机会都不给自己么?难怪自己回头那些麋鹿都鄙视自己,敢情是觉得自己是一只失去了理想的麋鹿么?
好痛!
好痛!
你们就不能轻点么?白煜简直要疯了,这血肉撕裂的痛苦简直太真实了。
关键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精神太过于强大了,竟然都没有疼得晕过去。
活受罪啊……
咦?我怎么还没死?白煜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饿狼们分尸,肠子都扯出来了,自己竟然还有知觉。
麻蛋,那些村民不是说山上经常有狼群出没吗?自己下辈子一定要杀光这世界上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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