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们什么都缺。
三年,尚可浪迹天涯,红尘作伴,但他有什么理由让她陪着自己寒碜一辈子那个小贩说的没错,他连一朵最丑最破的绢花都不能为她买下。
他们的感情就像此刻红颜发间的那一朵芍药一样,初摘时娇艳不可方物,仿佛明日一切都无限美好。
可是它会死的。
他们在一起,不会有永恒的绢花。
只有一夕红芍灿烂,瞬息零落成泥。
这世上的很多眷侣,最后都会败给金钱、败给地位、败给康健,甚至是,败给情本身。
李清浅不知道自己是败给了什么,说浅了,是败给了清贫,说高了,他是她的,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坐视她就这样枯萎在自己身边,那应当又是败给了情。
可是无论怎样,他都已经是个一败涂地的人。
除了将她送走,他再没有别的选择。
“一个穷鬼的带着一个穷女人,最后变成一个穷老头拖着一个穷老太你以为我想过这样的日子吗你有没有替我想过啊”
红芍愣愣着他,她认识他以来,她的大哥第一次朝她发这样的火。
她仰着头,鬓边芍花春睡,衬泪痕两斑驳。
她心道,我是想的啊。
我从来都不敢贪心,富贵不敢肖想。
我能想到的这辈子最好的结局,就是两个穷老叫花,一起走在黄昏光影里,老太婆吵吵嚷嚷声如锣鼓,老头子在旁边好脾气地笑着除却满头华发和一身皱纹沧桑,他们还和年轻时一模一样。
原来这结局也终是她想得太美,贪得太多,其实并不能得到。
她不过就是个卖身葬义父的小奴,三年前李清浅完成了她的心愿,便算是买了她。
今日他要将她卖掉,她又有什么可说的
红芍不是女孩,红芍只是一个因为生来命贱,注定一生漂泊零落的小东西,小玩意儿而已。
她做过别家的童养媳,做过大户人家的丫鬟,当过农户买来的养女儿,她以为自己可以喊李清浅一辈子大哥,就此尘埃落定。
但原来不过是一阵卷地风起,她便又无所凭依。
她最后还是去了国师那里。
暮色晚钟,云光余晖,红芍跟着侍官,一步步走向高台,走去长阶遥不可及的最顶端,去拜见她的第五任主人。
檐角风铃细碎清响,高台转角处,她侧身,往城楼下了一眼。
李清浅正接过沉甸甸装满了钱帛的袋子,向侍官谢过,慢腾地行远。
她远眺着他的背影,她想,你转身啊能不能与我好好道个别。
能不能至少向我招个手,让我甘心与这场绵延了三年的好梦离别。
但她随即又想,罢了,还是罢了。
她喉咙里哽着那么多的苦涩与依恋,只怕他张她一眼便会决堤。
她怕自己又会像初见时那样急急慌慌不管不顾,哭着喊着莽撞地纠缠,偏要强求他带她一起。
起风了,吹得她鬓边芍花芳菲愈盛,衣袂飘飞。
她眼中一片水汽模糊,却不由地慢慢笑了起来。
一千金贝币,可以买好多好多馒头了。
大哥以后便再也不会饿着了吧
其实不回头也好,不带她也好。
三年前她只想好好活着,所以可以那样无所估计地朝着他的背影喊嚷。
但现在,她怕了。
她怕她的喊嚷换不来他的驻足,那样她会痛得再也走不动哪怕一步路。
她还要往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