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一狠心,便想把自己嫁出去,换些彩礼让弟弟妹妹和软弱的娘好过一点。
岂料,她刚去找之前对她有意的下乡知青李建华,却没有想到,她见到这个李建和寡妇的女儿苏彩华在一起说着她的坏话。
苏彩华便是和苏招娣的爹在一起的寡妇的女儿,她说尽苏招娣的坏话,诬陷她早就失去清白,李建顿时便辱骂苏招娣,捧着苏彩华。
原主听到一切之后,心如死灰,晚上被人打晕过去,再醒来,已经在村尾那个瘸腿老鳏夫的床上了,生米煮熟饭,她寻死觅活,最终老鳏夫耐心耗尽,直接用链子把她锁起来,强迫生了好几个孩子,年纪轻轻二十多岁,就长着一张五十岁的脸。
而苏彩华和李建这个知青在一起,最后考了一个中专,进了城,还嫁给了李建。
原主到死之前,才知道当年把她打晕的就是苏彩华,她嫉妒原主长得漂亮,惧怕她走出去混的比她好,而原主也被活生生气死了,死了之后也就被布一裹,抬到后山渺无音讯。
而妹妹苏盼娣年龄太小,又因为家里重男轻女,最后竟然活生生饿死,当时也才十岁,弟弟苏二柱,被苏彩华一家打压着,没有受过教育,一辈子被人欺凌,被人打压,最终惨死在家里。
他们软弱的妈除了会哭还是哭,她没什么本事,只会下地干重活,会女工刺绣,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看着孩子们一个个死去,她一瓶农药下去,死不瞑目。
……
苏知阮看完剧情,坐在湖边的大石头上沉思。
这个展,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真不简单。
想要改变原主的命运,并且找到位面之子完成生子任务,也不是一件容易之事。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她回头看过去。
——是刚才屋内躲在角落里的两个孩子,也就是原主的弟弟妹妹。
“大姐……娘说你不要去找爹了,我们斗不过的……”
怯生生的小女孩头上乱糟糟歪歪扭扭扎着一个又短又硬的小辫,抬起黯淡的眼神,虚弱地说道,“爹本来就不喜欢我们,去找他也不会回来的,他不要我们了。”
另一边低着头的苏二柱磨磨蹭蹭走上来,他的鞋早就破了一个大洞,身上穿的衣裳早就磨破了,整个人好像行走的秸秆,瘦得不成样子,他扯扯苏知阮的棉衣,黝黑瘦削的脸上还是挤出一个笑容,“大姐,你是不是饿了,我这儿有昨天剩下的半块糠菜团子。”
话说着,他就从怀中掏了半天,摸出一小块又黑又硬的糠菜团子,天气本就寒凉,糠菜团子变了颜色,又黑又硬。
但在他掏出来的一刹那,两个孩子还是齐齐咽了咽口水,但他们都很乖巧,苏二柱伸出又干又瘦小的手把糠菜团子递给了苏知阮,“大姐,给你吃。”
“这是我专门留下的,不知道这个月还能不能再吃上一顿,大姐你先吃,你吃了才能快点好起来。”
苏二柱硬是要把糠菜团子塞给苏知阮。
苏知阮心中深深叹气。
这两个孩子,在原主的记忆之中乖巧的过分,无论吃了什么苦,哪怕被别人骂了,也一声不吭,一心一意只向着她。
原主才十六岁,但她苏知阮可不是这么大的小姑娘了,看到眼前才八岁的弟弟妹妹,她改变了自己刚才的想法。
在两个孩子亮晶晶的黑色瞳孔中,她接过冷硬的糠菜团子,咬了一小口,味道并不是很好,但这时候饿的前胸贴后背的她觉得,这就是无上的美味。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
...
这年头,怪兽这职业太不好当了,被凹凸曼打,被魔法少女打,被卡面来打打,被天使打,被恶魔打,连普通人都可以打了向闲鱼对此只想说,等我凑齐七个沙雕,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残忍然后向闲鱼灰白化蹲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