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没有妓院不欢迎他。
可他却又是一个口味很挑剔的男人。
于是他在美人巷里住了一百零八天。
因为这巷中有个既会弹琴又会跳舞的姑娘。
而恰好,那个姑娘又长的很美。
全书斋找到他时他正埋在美人的温柔乡里。
周围四壁笙歌。
这里的人总是要带上面具的,因为来这儿的都是混蛋。
一个混蛋总是应该顾忌些,若是他在外面名声很好或者有了妻子便更应该小心些。
这老板实在是一个会做生意的人。
全书斋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因为那埋在女人怀里的人慢慢抬起头来了。
他的脸上戴着一个狗面具,所有人却都认识他。
“你喜欢她?”
狗头八看了眼怀中美人。
那美人羞涩的笑了笑也看向他。
全书斋苦笑:“在下并非是来找女人的。”
狗头八眼神顿时有些奇怪,半晌才道:“你好男色?”
“那你走错院子了。”
这巷中并非没有龙阳之好的,只是却是在隔壁。
这么多年来倒是第一次有人走错的。
全书斋简直要叹气:“我既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
“我是来找一个爱吃狗肉的人的。”
“你找他做什么?”
座上男人笑着给旁边美人喂了口酒。
“我新得了两只山中野狗,想请他吃狗肉。”
狗头八笑了笑:“那人可从不吃低等货。”
全书斋笑道:“自然不敢怠慢。”
狗头八叹了口气,拍了拍女人的手示意她出去。
他是个对女人很好的人。
女人脸红了红,最终还是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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