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余枫乔总觉得这样的神情,格外令他熟悉。
果然,在下头的评论里,余枫乔看见了一张几乎完全一样的老照片。
还是年轻时候的奚远扎着小辫,戴着眼镜,嘴里咬着笔帽,右手拿着笔,左手试着音。
抿着唇角,看起来慵懒却又透着严肃。
@我中意你啊:是时候祭出我珍藏的照片了,这是我有一次因为工作原因去到奚远工作室拍的他正在写歌的时候。
这绝对是下意识的动作,这种表情肯定是模仿不出来的。
天啊远溪不会是奚远派来给罗嘉唱情歌的天使吧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君埋全下:肯定是放不下罗嘉吧,即使生命不在了,但灵魂也会永远给爱人歌唱。
永远的奚远。
@我只是路过:我凑远溪奚远,我感觉我发现了些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学习是我快乐:楼上的能不能不要再自我高潮了,相信科学好吗
@雅思不过8不改名:上来就直接放大招唱情歌。
不管是不是真的,我特么站爆这一对!
“看够了没,冷静了没?”
方厝恶狠狠地夺过手机,“明天的拍摄,准时给我到场!
我七点半来喊你!”
余枫乔只觉得自己心里某一个地方已然被抽空。
他垂下眼睛,像是又恢复了往常的样子,再也没有刚才那样不理智的冲动:“知道了,今天…会好好休息的。”
“嗯。”
方厝知道说起奚远又戳到这人心坎子上了,但也没办法,临走前叹了口气,“远溪今晚录节目,你算算时间,跟他说句加油吧。”
余枫乔点点头。
等方厝关上门之后,站在床边的余枫乔才微微抬起了头。
所以不管是远溪还是奚远,不管是那个人本身还是所有人心中的最佳配对。
都不是他。
可不甘心啊。
余枫乔看着手机上那个迷人的青年,心里有一种答案越来越清明,跟着心跳一起,那样的冲动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
真的不甘心啊。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我原本都是周三要休息一天的(因为肾虚
但我太怕你们用意念杀死我三百遍然后让我开刀具店
嗯…今天的份。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