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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鬼▲(第1页)

枫鬼▲

动笔写这本书之前,我野心勃勃地企图给马桥的每一件东西立传。

我写了十多年的小说,但越来越不爱读小说,不爱编写小说——当然是指那种情节性很强的传统小说。

那种小说里,主导性人物,主导性情节,主导性情绪,一手遮天地独霸了作者和读者的视野,让人们无法旁顾。

即便有一些偶作的闲笔,也只不过是对主线的零星点缀,是专制下的一点点君恩。

必须承认,这种小说充当了接近真实的一个视角,没有什么不可以。

但只要稍微想一想,在更多的时候,实际生活不是这样,不符合这种主线因果导控的模式。

一个人常常处在两个、三个、四个乃至更多更多的因果线索交叉之中,每一线因果之外还有大量其他的物事和物相呈现,成为我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这样万端纷纭的因果网络里,小说的主线霸权(人物的、情节的、情绪的)有什么合法性呢?

不能进入传统小说的东西,通常是“没有意义”

的东西。

但是,在神权独大的时候,科学是没有意义的;在人类独大的时候,自然是没有意义的;在政治独大的时候,爱情是没有意义的;在金钱独大的时候,唯美也是没有意义的。

我怀疑世上的万物其实在意义上具有完全同格的地位,之所以有时候一部分事物显得“没有意义”

,只不过是被作者的意义观所筛弃,也被读者的意义观所抵制,不能进入人们趣味的兴奋区。

显然,意义观不是与生俱来一成不变的本能,恰恰相反,它们只是一时的时尚、习惯以及文化倾向——常常体现为小说本身对我们的定型塑造。

也就是说,隐藏在小说传统中的意识形态,正在通过我们才不断完成着它的自我复制。

我的记忆和想象,不是专门为传统准备的。

于是,我经常希望从主线因果中跳出来,旁顾一些似乎毫无意义的事物,比方说关注一块石头,强调一颗星星,研究一个乏善可陈的雨天,端详一个微不足道而且我似乎从不认识也永远不会认识的背影。

起码,我应该写一棵树。

在我的想象里,马桥不应该没有一棵大树,我必须让一棵树,不,两棵树吧——让两棵大枫树在我的稿纸上生长,并立在马桥下村罗伯家的后坡上。

我想象这两棵树大的高过七八丈,小的也有五六丈,凡是到马桥来的人,都远远看见它们的树冠,被它们的树尖撑开了视野。

我觉得这样很好:为两棵树立传。

没有大树的村寨就像一个家没有家长,或者一个脑袋没有眼睛,让人怎么也看不顺眼,总觉得少了一种中心。

马桥的中心就是两棵枫树。

没有哪个娃崽不曾呼吸过它们的树荫,吸吮过它们的蝉鸣,被它们古怪的树瘤激发出离奇恐怖的各种想象。

它们是不需要特别照看的,人们有好事的时候尽可能离它们而去,尽可以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

但它们随时愿意接纳和陪伴孤独的人,用沙沙沙的树叶声轻洗孤独人的苦闷,用树叶筛下的一地碎银,圈圈点点,溶溶叠叠,时敛时泼,泻出空明的梦境。

种下这两棵树的人已不可考,老班子都语焉不详。

称之为枫鬼,据说是很多年前一场山火,坡上的树都烧死了,唯这两棵树安然无恙,连枝叶都不损分毫,让人越看越有目光虚虚的敬畏。

关于它们的传说从此就多起来了。

有人说,那些树瘤多是人形,一遇狂风大雨,便暗长数尺,见人来了才收缩如旧。

马鸣说得更神,说有一次他不经意睡在树下,把斗笠挂在小枫鬼的一枝断桠上,半夜被雷声惊醒,借着电光一看,斗笠已经挂在树头上,岂不是咄咄怪事?

马鸣吹嘘他年少时习过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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