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狼之所以心气齐,是因为有头狼发号施令。
你们要么离间,要么射杀。
头狼一死,群狼无守不攻自破。”
“二姥爷,怎么确定哪头是狼王呢?个头大的是?还是毛发亮的?”
无双问。
马四海摇了摇头,夹了口菜放进无双盘子里,自己又喝了口小酒,他说:“我前几年曾穿越边境去俄国雪山采过雪莲,在无人雪山中见到了一个很特殊的物种,若不是祖师爷曾经在憋宝术中提到过恐怕我也会勿把它当做是狼了。”
“那动物很像狼嘛?那就是狗呗。”
陆昊天附和。
“非也,有一句成语你们听过没有?狼狈为奸!
现在这年头,凡是上过学的都知道这句成语的意思,可却不知道成语中的狈到底是什么东西。
其实早在民国时候野外偶尔还能见到狈的踪影,倒是这几年,树木和林子越来越少了,这狈腿脚不灵活故而大量被捕杀,几近绝迹了。”
马四海说。
最早有关“狈”
的记载是出自《酉阳杂俎?广动植》,但尽管如此,当时一直没有人成功把狈活捉,坊间根据其外表猜测其为灌狈。
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曾因进行一次东北地区猎狼行动而捉了一只“狈”
,但后来才发现,那只是被捕兽夹夹断前腿,还是怀孕期的母狼。
背着这只“狈”
的是其伴侣,结果公狼当时放弃逃脱的机会保护“狈”
,直至被猎杀。
《康熙字典》中“狈”
字的解释是:“狈,兽名,狼属也。
生子或欠一足二足者。
相附而行,离则颠。”
这一解释比较合乎科学道理:第一,狈并非传说中的兽,自然界里有狈;第二,狈就是狼生下的畸形后代,一条腿或两条腿发育不全,走起路来要趴在健全的狼身上。
狼一离开,就要跌倒。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引《食物本草》中谈到“狈”
时说:“狈足前短,能知食所在。
第27章呼伦贝尔,出发
狼足后短,负之而行,故曰狼狈。”
狼群中的畸形狼较罕见,又难以自己去觅食,存活下来的数量更少。
曾有人亲眼在狼群中见到狈的身影,当驱散狼群时,狈趴在地上急得团团转,寸步难行。
“老爷子,真的假的呀?我一直以为狈只是民间传说中的狼精呢,世上还真有这东西?”
陆昊天问。
“有,的确是有,老夫亲眼所见岂能有假。
狈这种畜生生性狡诈多智。
其智恐怕连狐狸和这小白毛畜生都不及它。
你们遇到了千万要小心,没有必胜的把握不可追击!”
马四海看了一眼趴在无双腿下正在嗑瓜子的白毛黄皮子道。
这小家伙自从上次救了无双后,在马家的地位可是与日俱增了,以前想进马家院门都得被马四海乱棍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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